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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疑遭車外子彈射殺 2次解剖助還死者公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27 09:21:45  


  中評社香港8月27日電/香港死因裁判官已依法下令香港法醫解剖8具遺體。文匯報報道,有退休資深法醫指,在公眾利益的前提下,即使菲國已曾驗屍,香港法醫進行“第2次解剖”亦具意義,甚至能推翻菲國的解剖結果。 

  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14條,死者只要屬於“突然死亡”、“因意外或暴力而死亡”或“在可疑情況下死亡”,即使死者於外地被殺,但運返香港後,裁判官有遺體的短暫“擁有權”,故能依法展開調查。 

  領隊疑遭車外子彈射殺 

  曾處理“紙盒藏屍案”的退休法醫蒙海強表示,由於慘劇仍有多個關鍵疑點未解,包括確實的“死亡時間”、“死亡地點”和“醫學上的死因”,而據新聞片段顯示,槍戰前曾有子彈疑從車外射進,領隊謝廷駿應聲倒地,與官方稱謝被門多薩射殺的說法有出入,令事件更撲朔迷離,待法醫完成驗屍報告後,就可重演案件,讓一切水落石出。他又說,表面上死者均受槍傷,但究竟有無涉及其他死因,例如撞擊、病患等,仍待剖屍確實,即使確定是受槍傷致命,但法醫亦會根據彈道學,分析槍和子彈的類別、槍手開槍時跟死者的位置和距離,才能掌握最關鍵的證據,找出真正死因,“即使(菲國)完成第1次解剖,但亦有責任保留證據(包括死者身上的子彈),以便香港進行第2次解剖。”他強調,第2次解剖可挑戰之前“做錯或做漏”的地方,還死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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