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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新華社) |
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會談公報
(2005年5月12日)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應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的邀請,於2005年5月5日至13日率親民黨大陸訪問團正式訪問大陸。這是中國共產黨與親民黨之間首次進行兩黨交流對話,具有重要意義。5月12日,胡總書記與宋主席在北京舉行正式會談,雙方就促進兩岸關系改善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及兩黨交往事宜,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5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書記曾慶紅會見了親民黨訪問團全體成員。兩黨認為,當前兩岸關系發展正處於重要關鍵時刻,兩黨應共同努力,促進兩岸關系的緩和,謀求台海地區和平穩定,增進兩岸人民福祉,維護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
一、促進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盡速恢復兩岸平等談判。
1992年兩岸達成的共識應受到尊重(1992年兩會各自口頭表述原文:海基會表述──“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協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
在前述兩岸各自表明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即“九二共識”(“兩岸一中”)的基礎上,盡速恢復兩岸平等協商談判,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務實解決兩岸共同關心的重大議題。
二、堅決反對“台獨”,共謀台海和平與穩定。“台獨”主張傷害兩岸人民情感,不利台灣與大陸發展正常的互利合作關系,更嚴重破壞台海及亞太地區的安全與穩定。雙方對任何推動“正名”、“公投制憲”等破壞台海現狀的“台獨”活動,均堅決反對。希望台灣當局領導人切實履行2月24日重申的“四不一沒有”的承諾和不通過“憲改”進行“台灣法理獨立”的承諾。只要台灣沒有朝向“台獨”發展的任何可能性,才能有效避免台海軍事沖突。
三、推動結束兩岸敵對狀態,促進建立兩岸和平架構。兩岸應通過協商談判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並期未來達成和平協議,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共同維護台海和平與安全,確保兩岸關系和平穩定發展。
四、加強兩岸經貿交流,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兩岸合則兩利,分則兩害,通則雙贏。雙方願促進加強推動兩岸經貿等實質性交流;在互惠合作、創造雙贏的基礎上,開展兩岸關系良性互動。
──積極推動兩岸通航。促進以2005年春節包機成功的模式,實現客運包機節日化、常態化,並逐步推動貨運便捷化,逐步促成2006年開始全面、直接、雙向通航。
──促進實現兩岸直接貿易和直接通匯,進一步實現兩岸經貿關系正常化。
──促進兩岸恢復協商後,就建立兩岸貿易便利和自由化(兩岸自由貿易區)等長期、穩定的相關機制問題進行磋商。
──加強兩岸農業合作,擴大台商在農業領域的投資,增加台灣農產品在大陸的銷售。大陸方面提供通關、檢驗、檢疫便利和部分農產品(水果)零關稅等優惠待遇,以協助解決台灣水果豐收季節之滯銷問題。台灣方面落實農產品(水果)的直接運輸。
──促進實現兩岸企業雙向直接投資。推動兩岸銀行、保險、証券、運輸、醫療等服務業的具體合作。促進兩岸展開全面經濟交流,進而建立穩定的經貿合作機制。
──促進兩岸在互惠互利基礎上商談解決保護台商投資權益的問題;商談處理避免對台商雙重征稅的問題。
──擴大兩岸民間交往,為兩岸人員往來提供便利。大陸方面進一步簡化台灣同胞往來大陸的入出境手續。
──大陸方面盡快實施在大陸就讀的台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並爭取於年內設立台灣學生獎學金。
──擴大兩岸人才交流。大陸方面逐步放寬政策,鼓勵和促進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
五、促進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促進恢復兩岸平等協商後,討論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活動的相關問題。雙方共同努力,求同存異,逐步尋求最終解決辦法。
六、推動建立“兩岸民間菁英論壇”及台商服務機制。匯集兩岸專家學者及各界傑出青年之智慧與經驗,籌設“兩岸民間菁英論壇”,集思廣益,研討兩岸關系發展的各項政策性建議。雙方共同推動建立和完善為台商服務的機制。
兩黨相信,兩岸關系和平穩定發展,符合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也符合亞太地區和全球的利益。兩黨領導人的會談成果,將有助於增進彼此互信,對促進兩岸關系改善與發展產生重要的積極影響。兩黨願為兩岸同胞福祉和中華民族整體發展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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