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導遊“遺棄”旅客惡行不可再發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17 09:35:02  


  中評社香港10月17日電/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社論說,內地“青海團”十多名旅客因購物不足被“遺棄”在九龍城碼頭事件,再一次敲響了“零團費”損害香港旅遊業形象的警鐘,也再一次暴露了業內監管不足以及導遊質素參差的問題,事件令人不滿及關注。

  就“青海團”事件,旅遊業協會昨日舉行緊急會議,會上議決給予嚴姓導遊停牌兩周的處分,接團的金昇旅行社也被書面警告。旅遊業協會對此次事件的反應,迅速及時,值得一讚,顯示了該會維護本港旅業形象的決心。
社論指出,但是,肇事導遊被停牌,相關旅行社接警告,問題就能解決了麼?事件對香港旅業形象的惡劣影響就能挽回及消除嗎?答案顯然是不能。要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關鍵在旅遊業的監管及運作制度,包括提高從業員的質素,提高內地遊客對消費者權益的認識,以及從根本上杜絕“零團費”的為禍。

  事實是,強迫遊客購物與“零團費”,是“互為因果”的惡性循環“怪物”。旅行社以低價招客,然後以旅客購物的店舖回佣來支付酒店、膳食及交通方面的支出;而這些低價團的導遊,大多薪水很低甚或沒有薪水,就靠回佣中的分成當薪水,個別團甚至要導遊“包底”,如果客人購物達不到“指標”,導遊就要“倒貼”,自掏腰包補足。如此,旅行社“零收費”、導遊“零工資”、遊客“零團費”,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遊客就成了慘被宰割的羊牯。

  社論認為,顯而易見,要解決強迫購物問題,首先必須禁絕“零團費”;但從當前本港旅遊業界的實際情況看來,要做到“有令即止”、取締“零團費”,還需要一段時間和克服不少困難,包括與內地業界的溝通、合作,雙方共同來提高質素、解決問題。不僅業界要加強自律,要看到此種“殺雞取卵”的行為無異自斷財路、絕不可取,而且,作為監管當局,包括業界議會以及政府旅遊署、旅遊發展局,更必須看到事態對本港整體形象以及與內地溝通合作的負面影響。如果“宰客”、“遺棄”以至“墳場當景點”的惡行再繼續發生,“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特區和港人在內地民眾眼中將會落得個什麼形象和評價?

  在“青海團”事件發生後,一位大學生在網上就以“羞慚”二字來形容自己的感受。原來,這位大學生暑假期間曾經與友人同赴青藏旅遊,在路上結識了一位家在青海省西寧市的大學生,結果這位青海大學生一家給予他們盛情款待,免費招待他們食宿,還帶他們到景點遊玩……。誰知如今青海同胞來港旅遊,卻落得個被“遺棄街頭”的對待,能不令人愧煞?

  而且,這些來自青藏高原的同胞,好不容易來港一趟,觀光未成,卻不停被迫購買什麼一百元一個的鎖匙扣“紀念品”;而在事情鬧大後,他們不但不指責、惡罵,反過來還為那位導遊擔心,擔心他會因此失業,還集體寫信為他求情。對如此善良的旅客、同胞,業界和市民只應熱情接待,又豈忍辣手“宰”之?

  社論總結,就有關問題,特首曾蔭權昨日在回應記者查詢時表示,相信業界可以通過自律解決有關強迫購物的問題,政府並無立法規管的必要。事實確實如此。旅遊業是本港經濟一大支柱,業界一向按市場規則自由經營,現今出了一點問題,亦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全面否定;但是,對一些實在太過惡劣的強迫購物行為,如查有實據,可以詐騙或虛假宣傳等罪行論之,以儆效尤,亦非無必要。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