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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禁蒙面法》有清晰法律基礎
http://www.CRNTT.com   2019-11-19 18:16:24


林鄭月娥會見傳媒(中評社 張心怡攝)
  中評社香港11月19日電(記者 張心怡)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昨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今日上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就此回應表示,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是一個很困難的決定,但有清晰法律基礎。這宗司法覆核案尚在進行,現階段不宜評論。

  林鄭月娥指出,該司法覆核案件法庭未有作出任何命令,並且指示11月20日再進行聆訊,所以由於案件尚在進行,現階段不適宜作出評論。

  林鄭月娥留意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都就案件進行表態,她對兩個中央機關對裁決的關注表示尊重。“我亦留意到在港澳辦的發言里,他們會繼續關注這件案件的後續發展。”

  提及特區政府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林鄭月娥稱之為一個很困難的決定,“困難”是指觀感及社會上的接受程度。她提到,當日特區政府有清晰的法律基礎去動用“緊急法”。

  “在過去二十多年,回歸以後,特區政府都時常受到法律挑戰,也曾在司法覆核案件中敗訴。我們每一次都尊重法庭裁決,然後以司法程序處理。”林鄭月娥說,目前由於法庭未作出任何命令,言之尚早,特區政府會繼續留意案件進展,以尊重香港法治的方式處理後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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