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工會應給政府商界一個機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13 11:33:07  


  中評社香港10月13日電/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說,最低工資成為新年度施政報告最具爭議的課題。曾特首昨日明確拒絕引用行業委員會條例就最低工資進行立法,有工會背景的議員鄺志堅表示將在一個月內就政府對最低工資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但仍希望能與政府再作商討。 

  社評認為,曾特首決定暫不就最低工資立法,先在清潔及保安行業推行“工資保障運動”,並承諾兩年後若成效不彰,政府再立法規管,是穩妥務實的辦法,既給予社會合理的時間充分討論達致共識,也鼓勵工商界特別是中小企業逐漸適應最低工資的要求,同時為將來若有需要立法做好準備,兼顧了勞工界和工商界的利益。勞工界議員要求立即就最低工資立法,其保障勞工權益的立場可以理解,但要求最低工資立法一步到位,顯然有些操之過急。這樣做的後果,可能對勞工市場形成衝擊,導致更多工人失業。 
 
  香港大學的最新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對特首有關最低工資的處理方法,贊成的佔54%,反對的則佔34%。可見,在最低工資問題上,多數人並不贊成即時立法。在社會遠未達成共識情況下,若強行推出立法,只會順得哥情失嫂意,結果勞資雙方都不討好。因為最低工資立法實施,畢竟需要勞資雙方的配合,若強推立法,雖然有些大財團可以適應,但僱用本港最多勞工的中小企,為避免增加工資成本,可能會減少受到最低工資保障的工作職位。結果,最低工資立法可能變成“好心做壞事”,工人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香港正面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激烈競爭,鄰近地區競爭對手的工資比香港低得多,一旦以法律方式規限最低工資,可能出現更多職業崗位流失至外地。只有保持勞工市場的彈性,讓市場調節,才能有利保住就業崗位。實際上,美國傳統基金會一直把香港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原因之一就是香港沒有設定最低工資,保持了勞工市場高度的靈活性。而香港簡單低稅制的優勢,更被舉世認同和讚揚。 
 
  香港是否需要最低工資立法,社會認知南轅北轍。推行“工資保障運動”,設立一個緩衝期讓勞資雙方彌合分歧,是務實的做法。這種“先保障、後立法”的方式,明訂時限,保證一旦證實保障無效,政府便需立法,既可促進工商界自重自律,亦為若有必要立法做好了準備。這種處理辦法,比起倉猝強行立法,對勞工界更加有利。 
 
  有勞工界議員表示將在一個月內物色人選,引用四十年代制定的行業委員會條例,就政府對最低工資的政策提出司法覆核,以強制政府進行立法。然而,有關條例是在六十年前草擬,條文已經過時,若現在加以引用,容易引起更多的法律挑戰。因此,提出司法覆核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勞工界人士還是應該多一點耐心。既然曾特首已經走出第一步,工會方面應該給政府和商界一個機會,觀察事態的發展,看看“工資保障運動”的實際成效,再作出進一步的行動。這樣才顯得更加合情合理,更容易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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