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陸委會海基會人員不宜參加民間協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17 15:53:02  


劉軍川出席國台辦記者會。
  中評社香港5月17日電/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副局長劉軍川指出,臺灣“陸委會”和海基會的人員不宜參加兩岸民間團體就臺灣農漁產品輸入大陸實施零關稅相關技術性問題進行的協商。
  
  國台辦1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劉軍川在回答新華社記者的相關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從兩岸春節包機協商這一經驗証明,兩岸民間組織就兩岸事務性、業務性問題進行協商并作出安排,是目前形勢下協商解決兩岸事務性問題的有效、務實的辦法。大陸對臺灣農產品實施零關稅措施,是大陸單方面惠及台灣農民的措施,本可單方面實施,但為了更好地規范、解決臺灣農產品進口所涉及到的原產地認証、檢驗檢疫和直接運輸等技術性問題,使臺灣農產品能夠更加快捷、便利地輸入,大陸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已經公開邀請臺灣農漁業民間組織和臺灣主管部門委托的民間機構,一起就所涉及到的技術性問題進行協商。這充分體現了大陸方面的善意和誠意。
  
  劉軍川指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臺灣方面提出“陸委會”和海基會的人員參加協商,那麼我們認為是不適宜的,也是不符合實際的。
  
  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會長李水林4月下旬表示,海貿會已邀請臺灣省農會、臺灣區果蔬輸出業同業公會、台灣省漁會、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等民間行業組織以及台灣主管部門委托的民間機構,共同組團來京,就對臺灣農產品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涉及的技術性問題進行協商。

  在回答大陸將在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實施哪些優惠政策的問題時,劉軍川表示,大陸有關部門、地方政府正在積極制訂相關政策措施,將在下一次國台辦新聞發佈會上專題發佈。 

  另外,劉軍川在發佈會上又表示,我們願意與臺灣農業界的朋友一道,努力推動兩岸農業領域多層次、多渠道的交流與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共謀發展,共同繁榮。

  劉軍川說,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台辦主任陳雲林在兩岸經貿論壇閉幕式上受權宣布和通報了促進兩岸交流、惠及臺灣同胞的15項政策措施,其中涉及兩岸農業合作和擴大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政策措施有7條。這些政策措施受到包括廣大臺灣農民在內的兩岸同胞和海內外輿論的高度肯定和普遍歡迎,必將對促進兩岸農業合作和增進臺灣農民福祉發揮重要作用。

  他介紹說,為了盡快將這些利好於臺灣農業和農民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兩岸經貿論壇閉幕以來,大陸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積極採取措施,認真抓緊推動。例如,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公開邀請臺灣有關農漁業民間行業組織和臺灣主管部門委托的民間機構,於5月上旬一同前來北京就落實臺灣部分蔬菜、水產品進口零關稅的技術性問題進行協商﹔質檢總局發佈公告允許新增的產自臺灣地區的4種水果和11種蔬菜自5月1日起進入大陸,並制訂了臺灣農漁產品銷往大陸的檢驗檢疫便利措施﹔海關總署制訂了臺灣農漁產品銷往大陸的通關便利措施,抓緊做好實施臺灣部分蔬菜、水產品進口零關稅的技術準備工作﹔供銷總社積極做好組織農產品採購團赴台採購的籌備工作﹔新批准設立的廣東佛山、湛江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廣西玉林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均已掛牌運作,等等。

  劉軍川表示,大陸方面將忠實履行對臺灣同胞作出的承諾,努力把促進兩岸交流和惠及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辦實辦好。我們歡迎廣大臺灣同胞與我們一起共同推動落實好這些政策措施。

  自去年以來,在大陸陸續出台惠及臺灣農民的利好政策帶動下,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臺灣農產品在大陸擴大銷售的勢頭發展良好,前景廣闊,但也面臨農產品銷往大陸運輸時間長和運輸成本高等問題,影響了臺灣農產品在大陸市場銷售的競爭力。

  劉軍川指出,為解決這一問題,在大陸方面已經開放臺灣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和建立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並配套出台了相關優惠措施的同時,急需通過兩岸民間組織進行協商,盡快實現臺灣農產品採取直航方式從臺灣本島運往大陸,以減少損耗和降低成本。兩岸有關民間組織還應盡快就臺灣農漁產品進口零關稅所涉及的原產地認証、檢驗檢疫等技術問題進行協商,以利於臺灣部分蔬菜和水產品進口零關稅措施早日實施。

  他說,當前兩岸農業合作正處於一個新的發展熱潮之中。兩岸農業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加強兩岸農業合作,有利于發揮各自優勢,互利互惠,完全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合作前景十分廣闊。我們將繼續努力推動臺灣農產品在大陸擴大銷售,採取措施防止假冒原產臺灣的農產品,依法維護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正常秩序。我們歡迎台灣農業界的朋友來大陸發展,努力為他們在大陸創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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