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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揣萬元卻拒付父親贍養費
http://www.CRNTT.com   2018-04-23 08:23:45


  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4月21日,陸華斌從拘留所裡走出來。16日,因拒不履行對父親陸廣生的900元贍養費義務,他被法院處以拘留15天、罰款3000元的處罰。陸華斌說他恨父親,父親做過“傷了他”的事,自己沒必要贍養他。更重要的是,母親對父親的恨很“極端”,他夾在中間很難處。

  “爸,我錯了,以後我會按照法律的要求給你贍養費。”陸華斌說他認錯,是因為懂了法,不代表消除了對父親積壓多年的怨恨,也不代表一家人會和解。

  現場:身揣萬元現金,900元贍養費卻拖了幾個月

  2006年,陸華斌的父母經法院判決離婚,之後陸華斌跟母親同住。陸廣生離婚後外出打工,幾年後回來時,離婚分得的五間土方已垮塌。經人介紹,他認識了鄰村的一位女士,此後與她同住。直到兩三年前,兩人分開,陸廣生無處可居。此時他患銀屑病將近10年,加上痛風,喪失勞動能力。

  沒住所,也沒經濟來源,唯一的兒子陸華斌也不照顧他。去年8月,陸廣生把兒子告上法庭,希望他履行贍養義務。金堂法院判決陸華斌自2017年11月起,每月支付其父贍養費300元,並承擔其父的醫療費。直至今年年初,陸廣生沒收到分文,他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過去3個月的贍養費。法院向陸華斌發出執行通知書後,陸華斌仍未履行義務。

  4月16日,金堂法院執行幹警來到陸華斌所住的鎮上找到他,現場要求他支付贍養費。陸華斌情緒激動,高聲喊著“我沒錯,憑什麼要給他錢”……還用腳踢執行幹警。隨後,幹警啟動強制執行,在陸華斌身上搜查出現金1萬多元,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義務,便將他帶回法院處理。

  執行法官陳明問他,有沒有工作,現有財產多少。陸華斌一口咬定自己沒工作,沒收入,身上的1萬多元是母親的錢。經法院執行查明,陸華斌在銀行有存款可供執行這筆贍養費。法官再次要求陸華斌履行義務,陸華斌仍拒絕。最後,法院決定對陸華斌處拘留15天,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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