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罷扁案不成 卻帶來意外收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0 10:07:51  


  中評社香港7月10日電/《人民日報》今天發表文章說,已經結束的台灣“立法院”臨時會議總算沒有交白卷,罷免案雖未通過,治水預算案被減半過關,但三讀通過“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有點意外。主要的修改內容為:未來正副“總統”在職多久,卸任後就禮遇多久。每月的禮遇金改為卸任“總統”25萬元(新臺幣,下同),“副總統”18萬元,此外還提供卸任“總統”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等所需費用第一年800萬元,每年遞減100萬元,至500萬元時不再減少。“國安局”提供8至12名安全護衛,必要時得以加派。卸任“副總統”禮遇依例減半。

  文章說,修正之後的正副“總統”禮遇還是比美國的制度優厚。僅就人事經費比較,美國卸任總統在前30個月內每年不得超過15萬美元(折合465萬元新臺幣),其後每年不得超過96萬美元(2980萬元新臺幣)。民進黨“立委”林濁水指出,修正條例通過之後,卸任“總統”待遇額度從每年1800萬元減為900萬元,雖然減了一半,但是離合理的額度仍有一段差距,美國卸任總統每年平均只拿1000萬元新臺幣,以臺灣的“國民所得”(約值美國的1/3),臺灣卸任“總統”只比美國少100萬元,我們真是“泱泱大國”。

  但是修正條例通過之前,李登輝所享有的待遇更加舒服愜意(現在還是如此)。他每月領41萬元禮金,每年的業務經費1259萬元,事務員13人,6輛汽車隨時待命供他使用,安全護衛16名,還有遺孀禮遇,不設期限,終生受到禮遇。李登輝卸任6年,修正條例不溯既往,依新條例從明年開始,再給李登輝12年的禮遇。修正條例還有一項規定,正副“總統”若因罷免、彈劾或判刑解職者,無法享有禮遇,即使卸任後才被彈劾確定,也不能享有禮遇。

  臺灣老百姓早就對原有的“卸任正副總統禮遇辦法”意見很大,因為單就現有的幾位卸任正副“總統”,每年的經費就在3億元之上。過兩年扁呂卸任,兩人青春正盛,長此以往,臺灣人要為他們幾位付出不止百億,實在吃不消。當年李登輝快退休的時候,“立法院”通過了舊禮遇條款,就受到民間及反對黨(民進黨)的批評,指這是一群馬屁精炮製的法案,為李登輝打造一套全世界最舒適的退休待遇。政黨輪替之後,民進党對此完全不熱衷。親民黨“立委”屢次提出修改“卸任總統禮遇條例”,都遭到“台聯黨”的強烈反對,認為這是針對李登輝。本次臨時會罷免案未通過,全民對趙建銘等的貪腐案氣憤高漲,李登輝本人也猛批陳水扁的清廉與誠信。在野黨再度提出禮遇修正案時,“台聯黨”無法再反對,只強調不排斥必要的改革。經過磋商,禮遇修正案三讀通過,成為本次“立法院”臨時會議的最大收穫。

  民眾松了一口氣,這次臨時會議的決議,每年節省兩億多元,算是正面的貢獻。但臺灣當局各式各樣的浪費說不完,“立委”們應再接再厲,為百姓杜絕浪費,臺灣數十年積累的本錢,已經在這幾年的空耗空轉中花得差不多了。

  陳水扁對這個修正條例表示尊重,呂秀蓮希望不要因人設事,要公平合理,前後任之間要有一定的比例原則,二人的反應不一樣。陳水扁擔心如果被罷免、彈劾、判刑或卸任後被彈劾確定,就沒有禮遇了。這事情真的講不定,許多弊案還在發展之中,陳水扁滿身官司,先說聲尊重吧!呂秀蓮似乎不大滿意新修正的條例,認為前後任之間的禮遇比例差距太大,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

  政客要憑良心,退休了每年還白拿臺灣“國民平均所得”的十幾二十多倍,還嫌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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