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陳水扁“向人民報告”須把弊案說清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20 09:52:05  


  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社評說,陳水扁拒絕為罷免案向台灣立院提出“答辯書”,被馬英九指為藐視“國會”、踐踏“憲法”、欺騙人民。

  陳水扁說,他拒絕向台立院答辯,但將“向人民報告”。且據台灣“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等放出的消息稱:陳水扁將“向人民報告”過去的“政績”及未來的“願景”,但“不會提弊案”。至於“報告”的呈現方式,則是電視獨白;據稱,現場將有“台灣內外媒體”在座,但記者們只是政治道具,不准提問。

  社評說,倘若陳水扁打算如此這般“向人民報告”,將是台灣人絕對不能接受之事。陳水扁最好能向台立院提出答辯書,即使退一萬步言,若要“向人民報告”,亦至少應做到下列兩點:

  一、在報告的呈現方式上,應以雙向問答的記者會進行;由陳水扁先就準備好的材料發言,然後與記者進行充分的現場詢答。畢竟,陳水扁拒向台立院答辯,應當只是出於政治角力的考慮,而不是要隱瞞真相,或逃避責任;如今既稱是“向人民報告”,尤不可隱瞞真相、逃避責任,因此必須以雙向互動的記者會進行,以昭公信。陳水扁不願面對“立院”,難道亦不肯面對台灣人民?

  社評表示,何況,陳水扁在“興揚之旅”的途中,亦曾舉行雙向問答記者會,對相關弊案有所說明,則豈可在如此隆重莊嚴的“向人民報告”中自說自話?陳水扁絕不可只是對著電視獨白,他必須面對新聞媒體,以負責的態度回答記者代台灣人向他提出的疑問;且為了集中焦點,呈現全貌,擔負起代表全民發問的歷史責任,記者社團亦應共同預先架構問題,並探究到底,不容實問虛答。

  也就是說,陳水扁既稱“向人民報告”,至少應先知道“人民的質疑”是什麼?否則,這次“向人民報告”,就必然成了文不對題、答非所問,或王顧左右而言他了。於是,這就涉及了“向人民報告”必須做到的第二點:

  二、報告的內容主體,應針對相關弊案,不可迴避。陳水扁倘若在“向人民報告”中,只提“政績”,或只提“願景”,卻不談“弊案”,非但將更挑激民憤,且亦更將添增民間的嘲諷與鄙夷。至於辯稱因相關弊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便談,則尤其是不可原諒的託詞與遁詞;因為,陳水扁既將情勢拉到“向人民報告”的無上高度,則即使相關涉案人尚未向司法單位說的,或司法單位尚不知道的,他也應當向人民毫無保留地誠實報告。倘若他不藉此真誠回答人民的質疑,而只是虛晃一招,則不啻又將增添一樁玩弄“向人民報告”的罪名!

  社評認為,其實,“人民”心中的疑問十分簡單。例如:太百禮券究竟如何“與友人集資購買”?吳淑珍究竟有無與馬永成共謀介入太百經營權之爭?陳由豪究竟曾否面交吳淑珍六百萬元政治獻金?陳哲男稱他介入外勞業務是奉陳水扁之命,是真是假?陳水扁知不知道馬永成、趙建銘、陳哲男,及黃芳彥介入金融及商場爭奪?羅太太的情報津貼是奉誰之命請領?趙玉柱真的“侵占”了吳清友的一千萬及耐斯的二千七百萬嗎?陳水扁是否介入台肥土地賤賣案?吳淑珍以“第一夫人”接受贈車,何以又用福爾摩沙基金會名義出售致涉嫌洗錢,而該基金會帳目將何時公開?高鐵案及二次金改中的種種五鬼搬運如何解釋?陳府一家的名表、首飾要不要交代?類此種種,皆是陳水扁必須“向人民報告”的現成題庫;亦是在“向人民報告”的記者會上,新聞界不能不向陳水扁提出的質疑。

  陳水扁既稱要“向人民報告”,當然必須回應人民的質疑。此時此刻,絕不是誇耀政績或渲染願景的時刻,而是應當將相關弊案“說清楚、講明白”的時機。倘若陳水扁最後竟然是藉電視獨白“向人民報告”,這非但是懦夫行徑、騙徒手法,亦是對人民的嚴重侮辱。

  社評說,在這般重大嚴肅的時刻,除了舉行開誠布公的雙向問答記者會,我們不認為陳水扁還能用其他任何方式“向人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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