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明日報》:揭發辱華真相是代議士責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28 10:09:06  


  中評社香港4月28日電/馬來西亞《光明日報》今天發表題為“揭發真相是代議士責任”的社論,指出4名中國女郎於去年年杪通過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揭發濫權警員要求她們裸蹲的事件後,此事在馬來西亞掀起軒然大波。過後,女郎在扣留室裸蹲並遭警員偷拍一事更促使此事持續發酵。當時,警方也在輿論壓力下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平息眾怒。

  不過,社論指出,獨立調查委員會在完成調查程序並擬出報告書後,當局至今仍未對外公佈懲處涉案警員的具體方式。正當民眾以為此事或將不了了之之際,旅遊部副部長林祥才週三在國會下議院所說的一番話,再次引起民眾對此事的關注。

  林祥才說,2005年到馬國旅遊的中國遊客人數劇減20萬,而他認為,郭素沁經常把中國遊客事件公諸媒體,正是造成馬國的中國遊客人數減少的因素之一。

  社論引述林祥表示,報章時常報導煽動民眾情緒的新聞,包括報導一名女郎在警局扣留室被罰拉耳朵的事件,以及其他有關馬來西亞罪案和安全的問題等作法,都是造成中國遊客人數驟減的原因之一。

  從表面上看來,他的說法似乎言之有理,不過,瞭解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的民眾都知道,這種說法根本是倒果為因。

  社論表示,須知,如果馬來西亞治安良好,或不曾發生過濫權警員強制被扣留者裸蹲的事件的話,那麼,郭素沁和媒體也就不會揭發這類事件,而外國遊客也不會因此對馬國望而卻步。

  此外,協助受害民眾討回公道本來就是代議士和媒體的責任之一,因此,林祥才不應把郭素沁和媒體揭發此事的作法視為煸動民眾情緒之舉。更何況,導致民眾“情緒波動”的罪魁禍首實是肇事者,而非揭發者。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因此,如果旅遊部真要追究責任,也應該直接要求有關肇事者負起責任,如要求政府改善警方紀律問題,或要求警方改善治安情況等等,而非把責任推諉到其他無辜者,如代議士或媒體身上。

  社論最後指出,試想,如果代議士和媒體都不願揭露真相,那麼,受到包庇的濫權者或為非作歹之徒豈不是將得以繼續任意妄為?在這種情況之下,馬國的治安和濫權情況勢將迅速惡化至不可收拾的地步。因此,希望部長在追究責任之前,先深入研究問題的肇因,然後再對症下藥,否則,有關問題不但無法根治,還會損害國家的利益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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