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如何止血?扁退黨,趙建銘認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02 09:03:05  


  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社論說,陳水扁的“三個決定,一個決心”不能止血。若欲止血,至少必須做到:一、為台灣止血,趙建銘應認罪。二、為民進黨止血,陳水扁須退黨。 

  陳水扁宣示:“第一家庭今後徹底做到弊絕風清。”這是一句廢話,難道陳水扁一家今後仍要繼續貪贓枉法?陳水扁又說,關於所涉案件,“相信司法,面對事實,這是阿扁及家人唯一能夠做的”。這也是避重就輕,倘若趙建銘對所涉罪行仍持“否認到底”的態度,又倘若吳淑珍對所涉禮券等等事件仍然支吾其詞,這其實不是“相信司法,面對事實”,而是“掩飾事實,挑戰司法”! 

  社論說,陳水扁的“三個決定”,皆是談“今後”之事。但是,欲談“今後”,必須先將過去所涉重大案件的真相和盤托出,若有失德違法,即應向民眾認錯道歉,並坦然接受司法制裁;倘非如此,如何談“今後”? 

  趙建銘在被羈押前,顯已完成串供。如今,一方面趙建銘在庭上“否認到底”,另一方面御用律師顧立雄又放話稱,陳水扁希望本案“速戰速決,盡速起訴”。這當然是“掩飾事實,挑戰司法”! 

  事到如今,“相信司法”恐怕已非操之在陳水扁之手;但是,“面對事實”,卻是陳水扁及其家人必須完全承擔的司法責任與政治責任。 

  即以趙建銘所造成的司法與政治難題而言,他若繼續“否認到底”,而不肯認罪懺悔,難道有止血的可能? 

  社論指出,至於陳水扁說的“權力下放”,更儼然只是對黨內巨頭的緩兵之計而已。倘若陳水扁要認錯自懲,他至少應當宣布主動退出民進黨;倘若是在暗示他將“虛位化”,則他應當乾脆宣布立即引咎辭職下台。 

  社論認為,如今陳水扁僅宣布退為“一個黨員”的身分,不啻只是欲暫時擺脫年底北高輔選責任的金蟬脫殼之計;至於他說“除了憲法賦予總統職權外,其餘黨政權力徹底下放”,則更是烏賊戰術,唯恐天下不亂。 

  陳水扁“下放權力”的說法,一方面證實了他過去壟斷操持了太多“憲法未賦予總統的職權”,另一方面亦引發了“憲法賦予總統的職權究竟為何”的爭議。依“五卅一夜會”的解釋,似乎仍認為“國防、外交、兩岸”為憲法所授之“總統三權”,除此皆可“下放”;唯暫不論“憲法”究竟是否賦予了陳水扁上述三項實權,但若未來台灣大政果真在“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間,切成“總統三權”與“其他”兩大塊,則能不能切清楚是一個大問題,萬一真的切清楚了更勢將造成台灣危亂則是另一個大問題! 

  再者,如提名監委或檢察總長等,皆非陳水扁能夠“下放”的職權,而陳水扁卻僅憑這兩個權力就足以興風作浪。可見,施政的脈絡必須整合,不可切割。 

  社論再指出,陳水扁如今的困境,主要是因他失去了做為領導人的公民信任,而不是他願不願“下放權力”的問題。如今,他一方面不肯引咎下台,另一方面又企圖將施政切割成兩塊,破壞了施政必要的整合性。這不是危機處理,而簡直是製造危機。 

  社論說,從政治倫理言,陳水扁如今實在已到了“引咎辭職,猶有餘辜”的地步;但是,他卻非但不下台,反而擺出一副“把持總統三權,其他爛攤子丟給別人”的姿態。然而,“總統三權”若自行其是,施政即告解構;反之,行政院若不再為“總統三權”背書,亦將立即造成施政僵局。因此,陳水扁若不下台,並認為仍應把持“總統三權”,即必須維持府院協調,而絕不可肢解施政,使“憲政”陷於危機之中。 

  社論分析說,相對而言,陳水扁主動退出民進黨則是其應有的作為。一、對民進黨而言,陳水扁“切割國政”,不能解決問題;唯有與民進黨“切割”,才能解決問題。陳水扁不退黨,即不啻非要把民進黨拖死不可。二、闖下這麼大的禍,陳水扁若不肯下台,則退黨應是他表達懺悔與自懲的最起碼動作。三、退黨不影響憲政運作,反而是“不退黨,但將國政切成兩大塊”,將造成“憲政”危機。四、陳水扁既稱不再參與黨內運作,亦不再輔選,則何不乾脆退黨?五、陳水扁退黨,非但可以緩解民進黨當下的危機,更重要的是,可以預防陳水扁在二零零八年後,與基本教義派回過頭來再度挾持民進黨! 

  趙建銘不認罪,無以向民眾交代;陳水扁不退黨,不能與民進黨“切割”。現在傷口仍在汩汩流血,陳水扁有責任為民進黨止血,為台灣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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