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犯下23宗罪「大花筒」捱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27 09:49:09  


港台由行政管理到財政管理等範疇共犯下23宗罪。
  中評社香港4月27日電/香港審計署署長在最新發表的第46號報告書中,罕有地以2份報告近150頁全面批評香港電台,指出港台由行政管理到財政管理等範疇共犯下23宗罪,包括部分合約員工逾時工作沒有詳細記錄,也沒核證,卻獲發放逾時工作津貼;酬酢開支超過一半未獲事前批准,並出現1年舉行6次春茗的情況;節目嚴重超支,大量技術器材莫明遺失等。 

  據文匯報報道,審計署批評,港台員工有違反嚴守規則文化的問題,港台亦缺乏正式的策略性或工作計劃的架構,令資源管理無基礎可依。根據審計署報告指出:港台於2004/05年度發放給港台員工的逾時工作津貼高達110萬元,但其中64%,即70萬元均支付予港台的司機;但該署抽查個案發現,有23%港台司機的行程紀錄冊記錄的行程資料,並沒經車輛使用者簽署確認。 

  一萬工時候命 浪費人力 

  同時,在75宗膳食時間逾時工作的個案中,有52宗並無顯示有關司機在膳食時間內持續工作,情況令人懷疑。而對於港台初步調查後指,只有11宗個案的司機不能在膳食時間用膳,審計署認為令人難以信服。根據有關程序,港台財政及資源組人員須查核10%的逾時工作紀錄冊資料。但審計署發現,在2003年10月至2005年6月期間,有關人員並沒查核逾時工作紀錄冊,運輸組的紀錄冊更有近3年沒有查核。 

  審計署又批評,港台沒善用技術協議人員的服務。在04/05年度96名技術協議人員完成的234,300工時中,有76,500個工時沒記入節目成本,有1萬工時涉及在節目候命,並無實質工作,實有浪費人力之嫌。 

  在酬酢開支方面,港台2004/05年度的酬酢開支為75萬元,其中竟包括花費約5萬3千元舉辦6次春茗;而有關公務酬酢或與節目有關的酬酢,則分別有48%(69宗)和73%(153宗)沒取得事先批准,令人質疑未有完全遵守《公務員事務規則》的有關規定。 

  逾36%節目成本遠超預算 

  報告又質疑,港台對物料和非耗用物品欠缺管理,例如教育電視部最近完成的技術器材存貨查核工作,報稱有168件物品(價值58萬元)遺失,佔所管轄非耗用物品總數的46%。審計署也關注遺失長期借用物品和非耗用物品的情況,其中,長期借給個別電台頻道的物品遺失率更高達41%。 

  審計署又批評,在過去4年,港台電視節目成本超出預算的比例均超過36%。在2004/05年度,更有90個節目(54%)超出預算,其中65個超出預算20%以上,情況嚴重。而且,部分電視節目的認知率偏低,如商貿攻略GPS的認知率僅5.3%。 

  報告續指,製作電視節目涉及龐大資源(05/06年度為1.98億元),須審慎評核,但有67%的港台節目的認知率卻低於26.1%的平均數,更有14個節目的認知低於10%。 

  另外,政府各部門及非牟利機構在04/05年度向港台提供4,720萬元的節目製作贊助額,但審計署無法確定涉及商界贊助者的個案總數和有關金額,因港台沒就物資贊助建立全面管理資料。而在14項有關節目製作的贊助訪問活動中,有50%由商業機構贊助,並不符合當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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