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融資角色漸重 欲登“大雅之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30 07:52:22  


  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民間融資在很多地方正越來越活躍,已經成爲一些縣域經濟和民營經濟資金支持的主體之一。經濟參考報文章稱,最近在湖北、重慶等地調查發現,民間融資呈現出理性化與複雜化幷存的發展趨勢。基層金融工作者和有關專家認爲,應明確認可民間融資的合理性,既不能一味打壓也不能放任不管,應以疏導爲主,適度監管,使其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從“拾遺補缺”到同台競爭

  文章稱,據湖北銀監局對仙桃市、天門市、潜江市三地民間融資情况進行的調查:2005年9月末,三地民間融資規模在45億元以上,相當三地金融機構貸款餘額103億元的44%以上。天門市2002年的民間融資額是當地正規金融機構同期新增貸款的1.67倍,2003年達到2.83倍,2004年則高達3.74倍。重慶銀監局所作的抽樣調查也顯示,全市民間借貸總量約佔當地融資總額的10%左右。

  民間融資正逐步成爲縣域經濟特別是民營經濟資金支持的主體,一些地區已經形成了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幷駕齊驅的二元結構特徵。

  湖北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認爲,民間融資活躍的根本在於市場的供求保持著一種自發的調節過程和均衡態勢。特別是近年來,居民儲蓄存款一直保持高速增長,居民閑置資金增多,在股市低迷、存款利率連續調低的情况下,民間融資便有了較爲充裕的資金來源。

  另一方面,近幾年來銀行業實行集約化經營,有的撤銷縣級機構,有的上收和集中信貸審批權限,民營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信條件很難滿足正規金融機構的授信要求,因而無法獲得融資支持,縣域經濟與金融業發展失衡問題十分嚴重。民間融資及時對正規金融顧及不到之處進行了補位,便有了更大的市場空間。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研究專家黃孝武說,民間借貸的發展對緩解廣大農村的生産和生活資金的需求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在資本市場不發達,向銀行貸款又困難的情况下,民間借貸爲民營經濟的融資提供了一個可選擇的出路。

  理性化與複雜化幷存

  文章表示,調查發現,民間融資出現了一些新動向:從個別、零散發展成規模活動,從地下發展到公開,從無序無章法發展到有規矩,從小借短貸發展到大融大轉,從高利率發展到市場利率。這些新動向表現出民間融資理性化與複雜化幷存的趨勢:

  一方面,民間借貸行爲逐漸趨于理性,借貸雙方風險意識逐步增强,契約化形式越來越多地被廣泛採用。尤其在個人借貸中,需立下字據,寫明借款人、時間、利率等基本要素,還增加了擔保人,數額較大的還需以房産證等作抵押,用以保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些地方出現了非銀行類的中介機構專門從事民間借貸。重慶銀監局抽樣調查表明,重慶市近8%的企業曾通過中介機構取得過貸款。借貸用途也由生活性的臨明周轉向生産經營性、投資性發展。

  湖北銀監局調查顯示,95%的民間融資利率略高於銀行和農信社貸款利率,但由於其程序簡明,方便快捷,認同率很高。對湖北仙桃、天門、潜江三地的222個企業和個人的調查顯示,近期發生民間融資行爲的有203戶,共465筆,其中已到期償還的378筆,到期償還率達99%以上。

  另一方面,民間融資又呈現出複雜化趨勢。在傳統的企業與企業之間、個人與企業之間或由第三者見證、擔保而直接發生借貸行爲的基礎上,一些企業以信託、融資租賃、合股等形式借貸,借貸形式日益複雜。

  由於民間融資的自發性使其本身的運行機制具有缺陷,容易導致道德風險的發生,因此又有向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違規行爲轉化的趨勢,將民間金融導向了“黑色金融”的范疇。銀監部門在調查中發現,有些民間借貸資金來源于其他企業已取得的銀行信貸資金,尤其是一些優勢企業在取得銀行信貸資金後,再對其他企業“放貸”,坐收漁利。

  疏導爲主 適度監管

  文章指出,民間金融猶如一把“雙刃劍”,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隱藏著巨大的風險,是鼓勵發展,還是明令禁止?這是中國目前金融法制體系面臨的兩難課題。

  文章稱,基層銀監部門和金融專家普遍認爲,監管部門既不能簡單加以禁止,又不能放任不管,任其無限制發展,應該密切關注,採取“疏堵幷舉、疏導爲主”的治理策略,防止其滑向非法金融,使這種制度獲得與正式金融制度同等發展的空間。

  湖北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說,民間融資是融入了親情、民情和中國傳統文化的鄉土信用和草根金融,是民間按照市場機制調節資金余缺的經濟活動,因此對民間融資應實行“無爲而治”,讓其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發展。

  黃孝武認爲,明確認可民間金融的合理性,讓其獲得與正式金融制度同等發展的空間,將改善農村金融領域中二元結構的緊張與對立;放開對民間借貸的管制,讓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規範地發展,將有力地發揮其積極作用,同時抑制其消極影響。

  湖北銀監部門建議,適度延伸監管,規範民間借貸行爲,使其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一方面加大民間借貸的風險性提示,强化借貸過程中的法制觀念,另一方面銀監部門和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探索對民間借貸的有效監管方式,防止其向“高利貸”、“地下錢莊”、“非法集資”等非法方向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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