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增設新職位完善問責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27 10:19:43  


  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香港大公報今日發表社論說,政府昨日公布《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諮詢文件》,提出在各局增設副局長及局長助理職位,協助十一位問責局長工作,加強高官問責制的落實推行。新職位約需增加六千萬元支出。

  社論認為,從完善特區政府架構及加強問責制而言,新職位的開設有其必要。回歸前,本港公務員體系奉行「政治中立」原則,公僕即使官至司局級,參與政策制訂,也只是在所謂「港督會同行政局」之下「等因奉此」、照本宣科,政治上不具備決策權力,也無需承擔責任。這種局面,顯然與回歸後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要求不符。

  二○○二年,前任特首董建華推行高官問責制,明確三司十一局主要官員脫離公務員隊伍,改為政治任命,並從社會上延聘志同道合、有德有能之士加入,共同輔助特首依照基本法有效施政。

  而高官問責制實行四年來,成效是顯而易見的。其中最突出的變化是主要官員不再安坐辦公室,「好官我自為之」,而是必須面對市民、議員、政黨及輿論的質詢,必須要為其所制訂的政策、措施負責。問責制下,前財政司長梁錦松因被指「偷步買車」辭職,前衛生及福利局長楊永強為「沙士」處理不善而黯然下台,其中雖有政黨針對性的從中作祟,亦多少體現了問責的精神。眼前,為推出銷售稅,「財爺」唐英年就必須走上前台大力「促銷」,接受「千夫所指」,不能「側側膊」。

  而四年來的事實亦顯示,十一位問責局長在一些重大決策問題上,不免有「光桿牡丹」之嘆,在需要為政策推介或辯解時缺乏足夠的支援,因為在現行制度下各級公務員只有提供行政、技術支援之職,而無「挺身而出」分擔政治責任之責。如果長此下去,不但主要官員「難頂」,問責制的推行也不免大打折扣,增設副局長及局長助理之議因此被提上日程。

  社論認為,然而,開設新職位有助加強問責制,只是「官方觀點」,從市民大眾角度而言,新職位是不是「多隻香爐多隻鬼」,六千萬公帑開支是不是物有所值、用得其所,才是問題關鍵之所在。眼前,公務員已實行「五天工作制」,又正醞釀重新招聘人手及薪酬檢討,特首新加坡之行說香港高官的薪酬待遇和人家「冇得比」,但市民大眾卻未必如是想,市民要問的是政府的施政水平和效率是否有提高,擔心的是政府提出開徵銷售稅,但開源節流的工作有沒有做好?……因此,副局長、局長助理職位的開設,如果只是多了二十多位高薪厚祿的「高官」,而不能在施政效率上讓市民看到更多的實質成效,那想要市民不批評、不抱怨就是不可能的。新職位的開設不是問題,問題是新職位必須要有明確的職權範圍和責任,必須要和原有類似的公僕職位有所分工,而不是兩個人的飯現在四個人吃。

  諮詢文件提出,副局長的職責是在制訂政策目標和推行時「從政治考慮角度為局長提供意見」,以「取得公眾的支持」,以及加強局長和立法會議員、傳媒、社會人士的聯繫,爭取支持;局長助理則協助局長和副局長「執行一般的政治工作」,並「負責擬備政治性發言及演詞。」

  從文件看來,新職位的主要職責並不是十分具體和明確,和現有局長行政助理、新聞秘書的工作似有重複之嫌,實際效果仍有待觀察。

  社論總結說,當然,更重要的是,特區政制未來將會進一步走向民主、開放,吸引更多才志之士加入政府、服務市民,是應有之義,也是進一步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落實基本法所必須。未來從政人才必須要才德兼備,即有行政、專業之「才」,同時又要有愛國愛港之「德」,才是特區之福,才能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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