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體” 陳水扁公開對抗司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6 09:40:10  


  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陳水扁昨晚以電視直播向人民說明“國務機要費”案情,為自己及吳淑珍喊冤,實則是以“總統”身分跳出來高聲抗辯,全盤推翻台北地檢署十一月三日公布的起訴書。

  中國時報今天分析指出,這項舉世罕見的行為,實已與憲政體制有諸多扞格之處。
  
  陳水扁在機要費案中涉嫌貪汙,因憲法五十二條刑事豁免權,暫免被起訴。但他昨天以“總統”身分,在“總統府”召開正式記者會,全盤否認地檢署機要費案起訴書,並點名抨擊承辦該案的陳瑞仁檢察官,“令人遺憾”,批評檢方的起訴書“是否符合邏輯、經驗法則?”已等於是公開跟司法對抗,挑戰憲政體制。 

  分析指出,刑事豁免權的制度設計,主要在於避免“總統”行使職權受到外力干擾,才會規範“總統”除犯內亂、外患罪,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如今,陳水扁雖因刑事豁免權保護傘未被起訴,他昨日的動作,卻等於將自己套進被告身分,跳進漩渦,讓自己既是“總統”,也是刑事被告,甚至是律師。 

  從憲政法理來看,陳水扁擁有司法首長的任命、提名權,成為“三軍統帥”,對外代表臺灣,地位超然。當陳水扁介入家人、幕僚的刑事案件,已不再超然,接下來他明年要提名大法官,乃至提名監察委員、“檢察總長”,甚或在未來“內閣”改組時任命“法務部長”等,其行使職權的正當性,提名公信力都已崩解。 

  陳水扁為了要說服人民相信他沒有A機要費而開講,看似只是一場記者會,卻對憲政體制構成重大衝擊。昨天這席話,如果是由其他被起訴的當事人,或扁家律師,在其他地方說明,爭議還比較小。但陳水扁為了捍衛自己和妻子,決定親上火線。從他在“總統府”大禮堂談發票,批判檢察官,向司法放話開始,他已經失去其在憲政上應有的超然地位! 

  正因其特殊地位,陳水扁昨天舉出的所有“秘密外交”論述,實際上是完全的“資訊不對稱”。“國安”、情治單位他一手抓,要什麼資料有什麼資料;反之一般民眾,甚至媒體只有聽的分,根本沒有能力、管道去查證,扁提出來這些說法,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沒人知道。 

  尤其,府方在偵查過程,說辭反覆,很多不實陳訴陸續被檢察官以“純屬虛構”、“移花接木”等言詞反駁,陳水扁昨晚以“秘密外交”做包裝的片面說法,同樣很難取信於人。 

  在體制上,對司法案件,檢察官才擁有公權力可以去調查陳水扁的說法究竟是真、是假。然而偵察過程,陳水扁聲稱為了保密,不肯吐實,只把獨派大老、媒體人找進“總統府”,讓他們看機密資料,卻在被指為貪汙後,才趕忙出面吐露委屈,不但為時已晚,這種態度也讓他已經很難再繼續執行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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