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院院長稱:陳瑞仁起訴扁妻 違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9 12:53:26  


  中評社香港11月9日電/檢察官陳瑞仁將吳淑珍是貪汙的共同正犯起訴,而這也引起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相當不滿,公開投書媒體指責檢察官陳瑞仁,以貪汙起訴陳水扁妻子,是將陳水扁宣告成貪汙“總統”,有違憲之嫌。因此“司法院長”翁岳生,不僅找來黃瑞華溝通,還趕緊下封口令,要法官們不要再亂講話。 

  TVBS報道,陳瑞仁的起訴書,似乎引發司法界的茶壺風暴;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8日在報紙投書直言,陳水扁受憲法52條的保障,除內亂外患罪,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但陳瑞仁卻將陳水扁為共犯方式起訴其妻子涉嫌貪汙,等於是宣告陳水扁貪汙,如此,陳水扁還能獲得領導人應有的尊重嗎?檢察官難道沒有違憲嗎?文章甚至以:任由大眾對被指控的妓女來比喻;這篇投書傳出讓“司法院長”翁岳生看得跳腳,不但先打電話告誡,還把黃瑞華找來談一談。 

  在擔任板橋地院法官期間,黃瑞華曾經重判涉及四汴頭弊案的伍澤元無期徒刑,黃瑞華強調這次她的投書是憲法領域的討論,卻也意有所指的表明,法官不會受到院長的壓力,軟中帶硬的談話,”司法院“也表明立場。 

  對於是否會祭出懲處,雙方都低調避談,只是“司法院”的大動作是不是會讓自家人停止大嗚大放,還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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