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釋憲救扁?綠委:笑話,扁自己不也違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1 18:37:29  


  中評社香港11月11日電/民進黨籍“立委”李文忠今天表示,政黨不適合在此時提出“憲法”第五十二條“釋憲”案,應考慮社會的感受,以政治角度而言,外界並不會認為民進黨只是純真地想討論“憲法”,這項提議並非聰明的做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個人建議黨應審慎考慮對“憲法”第五十二條聲請“釋憲”,即檢察官對陳水扁訊問已“違憲”,違法手段取得的證詞也無證據效力。

  據中央社報道,李文忠下午受訪時表示,對“總統”是否不應被起訴、甚至不應遭傳訊所存在的爭議,應留給法律專家討論處理,政黨並不適合在此時提出釋憲案。

  他說,此時提出釋憲案,外界將質疑過去陳水扁面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傳喚都曾出庭作證,那種坦蕩蕩到哪去了?如果檢察官偵訊陳水扁“違憲”,那陳水扁接受訊問不也是“違憲”行為?

  他說,若考慮“違憲”問題,陳水扁在檢察官約談時就應該拒絕,而非被列為共同正犯之後,才忽然想起“憲法”,且“憲法”第五十二條又不是昨天才制訂,外界也不會認為民進黨只是單純想討論憲政制度,若政黨堅持要此時討論“憲法”,就是“鬧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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