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辯論會未獲邀請 李敖控告六家媒體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27 15:18:34  


沒獲邀請參加電視辯論會,李敖火氣甚大。
  中評社香港11月27日電/台灣無黨籍“立委”李敖不滿公共電視等六家媒體舉辦台北市長候選人電視辯論會沒有邀請他參加,今天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主辦單位負責人和主持人共17人涉犯“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

  台灣的公共電視台、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和中央通訊社等六家媒體,昨天共同舉辦台北市長候選人電視辯論會,由公共電視台自下午二時起播放,節目中邀請了民調的前三名,包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郝龍斌、民進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謝長廷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參加辯論。

  李敖不滿未受主辦單位邀請,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李敖表示,公共電視是拿政府和人民的錢所籌辦的電視台,不可以偏袒,不能選擇候選人;舉行政見會、辯論會應邀請每個人,昨天卻只邀請三人,主辦單位指稱這三位候選人民調最高,但在網站上民調,他就是第三名。

  他指出,主辦單位不可根據民調決定選誰參加辯論會,公共電視沒有這個權利,因此,“對個人失掉身分,對團體失掉立場,所以要被告”。

  李敖在告訴狀指出,他於11月20日網上民調在六名候選人中列第三名,主辦單位播出公視“私辦”電視辯論會節目僅邀請所謂民調居“前三名”的候選人參與,導致台北市選民誤以為李敖的民調居於第三名外而產生“棄保效應”,操弄選舉結果,主辦單位負責人和主持人共17人,已涉嫌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 


    相關專題: 臺北、高雄市長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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