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政客白天道貌岸然 晚上酒池肉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18 09:26:33  


  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台灣政治人物白天西裝筆挺,夜生活“酒池肉林”的大有人在。其實,政治人物的酬酢和商賈百姓沒兩樣,不同的是他們會因身分敏感而另作“安排”,但酒色財氣本質並無二致。

  聯合報冷眼集文章說,民代或政府高官是公眾人物,享有公資源,他們的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大剌剌開門營業的酒店舞場是“聲色”場所,政治人物公開涉足很容易被認出身分,因此非得“涉險”跑攤時,不少人便玩起“偽裝易容”把戲。

  曾有一名重量級“立委”,明明是大近視眼,日前應江湖兄弟邀約到台北市南京東路龍亨酒店喝酒,就把招牌大眼鏡拿掉,改戴隱形眼鏡,頭上再罩上漁夫帽,帽緣壓低遮住大半邊臉,無非就怕被人認出身分。

  政治人物想“酒照喝、舞照跳”,但顧忌到酒店舞場等公開場合“被抓包”,這時找金主弄個“私人招待所”成了絕佳選擇;招待所裡有高級視聽音響、美酒,再找經紀公司、酒店媽媽桑“喬”美眉相陪炒氣氛,香豔銷魂比酒店絕對有過之無不及。

  在私人招待所享受酒池肉林,事實上也代表“行情”。因為在招待所聚會,只有特定人,私密性高;而被找來的美眉也有一定姿色,“框”(包小姐的檯)公定價一萬八千元左右,“做S”(性交易)八千到一萬元。

  政治人物喝酒抱美眉,媽媽桑早已做足功課,依客人口味安排,不管是清純可人、還是熱情狂野,應有盡有;等到酒酣耳熱“上半場結束”,“下半場”“個人隨喜”,但巧門是“易地相約”,不一起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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