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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方面以簡訊通知記者,他已拒絕向法院提供“機密外交”的資料。 |
中評社香港12月27日電(記者 沙庠)陳水扁一家牽涉的弊案,除了台開案已經宣判,這個星期五的“國務機要費案”,也將第三度開庭。台北地方法院上星期庭審時,要求陳水扁的“總統府”提供“機密外交”卷證,今天是最後期限,陳水扁卻只回函法院,表示“不便提供”。
“國務機要費案”開審以來,陳水扁及其民進黨就採取拖延、“抹紅”等戰術,企圖影響案件的審理。就在審理緊鑼密鼓進行的階段,公訴檢察官張熙懷卻因為民進黨連串“抹紅”,壓力過大以致情緒不穩,已經向法院請假,周五庭審將由其他檢察官代為上陣。
不但檢察官發生問題,台北地方法院要陳水扁求提供的六件“機密外交”資料,也被陳水扁拒絕送交。法院的收發室,今天收到來自陳水扁的函覆,表示“機密外交”資料不適合送到法院,而收發室職員已經將這份函覆說明,轉交給合議庭審判長。
由於陳水扁不願提供資料,法庭上也將缺乏六件“機密外交”的直接證據,案件的審理進度肯定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