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大法官不應受理陳水扁“釋憲”申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4 16:40:58  


  中評社香港2月14日電/陳水扁就“國務機要費案”提出“刑事豁免權釋憲”申請,台“司法院”大法官認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資料,今天舉行第二場審查說明會。有與會的法律學者認為,大法官不要受理本案,因為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法院都沒傳喚陳水扁,沒需解釋的事實。

  在今天的審查說明會上,法律學者李念祖認為,陳水扁申請“釋憲”的八項理由,有六項是申請解釋個案(“國務機要案”),但個案正在審理中,大法官若受理本案,質疑如何能尊重審判獨立。另外,陳水扁申請解釋“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與“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是否“違憲”,但“國務機要費案”並非由特偵組偵辦,且法院並未傳喚陳水扁作證,沒有需解釋的事實。

  他指出,大法官若受理本案,所作的解釋雖然是抽象解釋,但聲請人將在個案中適用,為免除影響審判獨立的顧慮,建議大法官不要受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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