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將提四點建議:關注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03 11:07:07  


  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通過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讓每一戶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够在不久的將來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這份由民革中央提交的《關于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議》的提案,被本次全國政協會議提案組定爲第1號提案。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提案從經濟適用房的公平目標與市場效率、普通商品房的限地價與限房價兩對矛盾出發詳細闡述了實施政府建房的必要性,幷具體提出了四點建議。 
  
  一是要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標群體,明確受惠對象。政府建房的受惠目標應當鎖定在低收入家庭,首先滿足貧困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要完善電子化的個人收入記錄,這是成功實現政府目標的一個關鍵。所建房型也應當是小戶型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二是區別對待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房的建造、銷售和管理由發展商承擔,價格由市場調節。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由政府負責規劃、建造和管理。房屋建成後,政府根據需要决定出售或租賃、房價或租金水平、受惠對象,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爲目標。 
   
  三是利用市場機制建造公共住房。政府作爲住房發展商,不是爲了取代市場機制和私人發展商,而是爲了更充分地發揮市場的作用。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施工、建造仍由私人建造商承包,但他們必須遵守與政府簽訂的合同的規定建房。政府可以實行注册會員制,將私人建築商納入發展公共住房系統,與他們結成長期的合作夥伴。 
  
  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成立專門的、以發展公共住宅爲職能的機構。該機構應全權負責公共住宅的土地供應、規劃、設計、建造、出售和租賃管理。資金列入國家預算,以確保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政府作爲住房發展商幷不能自動保證目標成功,但政府不直接介入肯定會導致目標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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