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年花六億放權予區議會 料掀資源爭奪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28 09:14:58  


港府建議擴大區議會職能,容許參與本來由港府康文署管理的地區康體設施如泳灘,同時又提高區議員的酬津。
  中評社香港4月28日電/為了提升香港的區議會功能和強化政府管治,港府建議,下放權力予區議會,每年動用六億元,讓區議會推展小型工程及推動社區參與和地區文娛康體活動,但仍未決定其中三億元額外小型工程撥款如何分配,預計各黨派將在區議會展開資源爭奪戰。區議會正副主席大致歡迎建議,認為有助提升區議會的職權和培育政治人才,但香港民主派則批評放權不足。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府昨日發表「區議會角色、職能及組成的檢討」諮詢文件,建議下放權力讓區議會參與管理部分地區設施,包括圖書館、社區會堂、休憩場地、體育場館、游泳池和泳灘。

  港府亦建議設立每年三億元的基本工程撥款,以「專款專項」批出,讓區議會更快回應市民訴求,在地區推行小型善工程。而區議會撥款亦將增至每年三億元,以便於地區舉辦各類型社區及文娛康體活動。每項工程上限為一千五百萬元。

  港府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昨在記者會上表示,當局會諮詢各界意見,並考慮以客觀因素,如人口分布及現有的設施規模作指標分配資源,稍後將再與十八區商討資源分配細節。

  她不諱言,在新增資源下,將來十八區的管理優劣,高下立見。根據過往區議會獲批的撥款,獲最多資源分別為葵青區、沙田區、屯門區、觀塘區和元朗區,平均每年約為一千多萬元。 

  在職能調整下,文件也建議調高區議員的薪金及營運開支津貼分別一成,連同新增一項每月四千元的非實報實銷雜項開支津貼,區議員每月薪津變相增加約兩成。若連同四年一次的撥款,每位區議員平均每年可獲逾五十多萬元薪津,比現時高出三成。

  港府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表示,新建議最快明年七月進行地區試驗,預計將於○八年在全港十八區全面實行。至於日後地方政策出錯是否由區議會承擔,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強調執行責任保留在行政部門,即部門主管將承擔最終責任。

  代表區議會的立法會議員劉皇發說,區議會正、副主席,大致滿意諮詢文件內容,認為有助提升區議會職權和培育政治人才。灣仔區議會主席黃英琦認為,較前市政局的職能是相對保守,區議會只能協商管理設施,不過,相對現時區議會職能,仍是創造了一些新空間。

  公民黨黨魁的余若薇則指,諮詢並無提及取消委任制、重新為十八區劃界等重要議題,無法提升地區的管治質素,而且新建議下的發展空間不大,難以吸引有志之士透過參與區議會而參政。九龍城區議會副主席、民主黨成員陳家偉亦指,政府的建議只在地方行政上踏出了一小步,亦看不到未來的遠景。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學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亦謂,詢諮文件在有關區會的職能與以往沒有大改變,亦沒有提及區議員日後如何透過在地區參政吸取經驗,協助他們走向中央參政層面,因此即使當局增加對區議會的撥款,最終亦可以出現「辦多幾次蛇宴」的情況。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解釋,下放權力後,區議會形同小型立法會,可以透過撥款影響施政,區議員可在與政府部門互動情況下學習。林鄭月娥也說,區議員可以在有限資源下,學習取捨施政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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