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封冊期滿搞司法覆核 18人退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01 09:09:57  


香港民主黨以司法覆核程序入稟法庭,檢定有關要求政黨公開成員登記冊的條例,是否與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有抵觸。
  中評社香港8月1日電/香港民主黨閉封名冊之期已經屆滿,該黨終於在最後一刻宣布,基於“尊重基本法”及“尊重人權”,決定以黨名義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期永久“封冊”。黨副主席何俊仁透露,由於擔憂名冊會被公開,過去2個月已經有18名黨員退黨,於黨內造成一定的震盪。據悉,部分黨員亦正考慮申請法律援助,以個人名義入稟。 

  香港《文匯報》報道,港府公司註冊處發言人拒絕回應個別事件,只重申倘有人違反公司條例,他們將會按照既定程序進行調查及所需要的跟進行動。法例規定,違反公司條例第98條(3款),最高罰則為有關公司或負責人可被罰款1萬元;若持續違例,則每日被罰款300元。 

  民主黨昨日舉行記者會,何俊仁稱,是次進行司法覆核是基於“原則問題”,現有的公司條例並非設計予政治團體運作,尤其令與政府擁有不同理念的政黨備受壓力。 

  他希望,法院可以基於尊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中,所保障香港公民的隱私權及結社自由等權利,檢定公司條例中有關公開成員登記冊供公眾查閱一項,是否適用於政黨,甚至讓“大道理凌駕於司法之上”。 

  他稱,不能估計這次司法覆核勝訴的機會率,在司法覆核未有最終判決之前,民主黨不會接受任何人士查閱或索取該黨成員登記冊的要求。 
 
  何俊仁擔心有關條例會引起現有黨員的憂慮,並窒礙有興趣的人士加入政黨。他說,在封冊的2個月中,已有18名黨員退黨,不過,退黨者只是普通黨員,並不包括中常委、兩會議員及各諮詢組織成員。而他們不擔心因此而觸發“退黨潮”:“這個事件,為黨帶來一定的震盪,但人數相對於我們600多名黨員來說,不足5%。” 

  除了該黨會以黨的名義提出司法覆核外,何俊仁透露,已得悉部分黨員會就有關事件用私人名義申請法援,但由於這不是黨的決定,他們不對此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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