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做最壞打算” 律師團成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24 08:16:27  


馬英九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所以籌組律師團幫忙辯護。
  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被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二度約談,雖然仍是“關係人”身分,他應訊後面對媒體也坦然自若,但內心顯有極大壓力,且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所以籌組律師團幫忙辯護。

  聯合報報道,馬英九昨天二度被約談,律師團緊接著在昨天深夜開會,研商對策。律師團認為,這件案子如果起訴馬英九,將會是“司法史上最荒謬的事”;但有律師成員透露,為了特別費風波,馬英九真的是“焦頭爛額”。

  到目前為止,本案被告仍僅有市府祕書處組員余文一人。

  據了解,律師團成員包括宋耀明、李念祖、羅明通等律師,昨天上午陪同馬英九出庭的是宋耀明。

  馬英九找律師出庭,是認為自己上次出庭應訊時,以為實話實說就可以,不料外界卻對他的說詞仍有許多誤解,所以他這次找律師在旁,隨時補充說明。

  據了解,律師團在開會時,感受到馬英九對於這次風波,內心感覺很受傷害,律師團以“天打雷劈”形容馬英九現在的心情。律師團認為,這是制度上的陷阱,特別費有一半不用檢據報銷,法律也沒有規定要保留單據,而現在檢察官卻要馬英九去交代幾年前他每筆的支出,並不合理。

  律師團認為,有些首長的特別費以現金方式領出,卻不用交代流向,馬英九是匯入帳戶,卻要逐筆說明,“領現金的沒事,匯入帳戶的卻有事”,這種制度顯然有問題。這件案子如果起訴馬英九,從法理與法律規定的要件看來,馬英九都不構成貪瀆,如果起訴馬英九,實在可笑到極點。

  台北市長馬英九因應特別費案,頻頻低調與法界人士討論案情,“律師團”已約略組成。律師團正積極了解狀況,在偵查期間,協助馬英九整理案情;若馬英九被起訴,律師團也已做好攻防準備,隨時可披掛上陣。

  馬英九昨天上午二度應訊,顯示檢方偵辦動作持續加大。馬英九在第一次約談時,強調自己不是被告,因此不必律師陪同;但馬英九近來屢屢安排秘密行程,悄悄與律師討論法理與實務狀況,顯示他不敢輕忽,已開始考慮最壞情況。

  近來馬英九接觸的律師,包括宋耀明、羅明通、羅瑩雪、李念祖等,核心幕僚透露,經過集思廣益,這些律師“已完全了解馬的想法”,對案情已有法律見解與完整論述。除了上述律師外,馬英九的律師好友陳長文、李永然等,也可能鼎力相助。

  據了解,周美青被約談時,檢方要求說明帳戶流動情形,馬英九二度應訊,檢方則追問捐款狀況,顯見檢方調查方向,已轉向每月不需憑證的十七萬特別費部分鞏固案情。此部分已不只是假發票“偽造文書”的問題,如果馬英九說不清楚,涉及的可能是“貪瀆”重罪。

  馬英九與律師討論過後,已胸有成竹,論述漸趨完整。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馬英九的攻防策略,第一步是力求證明他市長八年任期內,捐出的特別費已達一千五百多萬,接近市長八年半數的特別費,若證明特別費絕無放入自己口袋,就可順利脫困。

  若檢方不認同捐款的使用方式,或捐贈總數被認定不及入帳總數,律師團也擬妥法律見解。市府法規會主委陳清秀指出,不需憑證的半數特別費若要記帳、決算、按數請款、多餘繳回,並不合理,等於“制度陷阱”;他認為特別費使用方式已成行政慣例,應認定為“統籌概算費用”,不必實報實銷。

  他說,犯罪以故意為前提,大家都以為現行運作方式符合規定,若過去未曾糾正,現在逕行認定違法,不符“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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