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馬以被告身分應訊,查馬標準比扁嚴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25 10:04:23  


馬英九的律師宋耀明指出,馬是以被告身份應訊,檢方偵訊馬的標準比扁嚴苛。(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11月25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捲入特別費風波,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對外表示馬英九只是以關係人身分接受偵訊;但陪同馬英九應訊的律師宋耀明昨天(24日)挑明地說:“馬英九其實是以被告身分應訊,馬英九禁得起考驗,不必打模糊仗。” 

  據聯合報今日報道,前天開庭時,檢方質疑馬英九捐贈的部分對象是否符合“公務”;宋耀明強調,就算檢察官刪除這部分捐贈對象,其他檢方未質疑而符合公務捐贈的款項,也遠超過近八年匯入馬英九帳戶的一千五百多萬元特別費。 

  提供馬英九法律諮詢的其他律師則認為,查黑中心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標準,比偵辦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還嚴苛。檢察官陳瑞仁在起訴書中指出,“國務機要費”不用發票核銷的部分,“縱使違反審計法規,但難認有刑法上違法性的認識,因此不必調查”,但檢察官侯寬仁調查馬英九特別費案,卻連不需發票核銷的部分也逐筆調查,標準顯然不一。 

  馬英九的特別費每月共卅四萬元,其中十七萬元不用發票核銷,直接匯入他的帳戶。馬英九前天到高檢署應訊時,檢察官的重點就在調查這十七萬元特別費的流向。 

  宋耀明指出,馬英九每月將帳戶款項多數匯入妻子周美青的帳戶內,近八年來周美青經常代馬英九捐贈給公益團體,至少捐給一百個以上公益社團及私人,到八月底為止,捐款總額達五千七百卅一萬四千零六十七元;而匯入馬英九帳戶的特別費,共一千五百四十七萬八千三百八十六元,捐款遠超過特別費。 

  宋耀明表示,這一百多個公益團體包括婦女救援基金會、玻璃娃娃基金會、司改會、世界展望會、希望基金會、指南法學文教基金會等;另外馬英九還捐款給他認養的貧苦兒童、他的老師桂裕等人。 

  有部分民進黨人士質疑馬英九認養的流浪狗馬小九“不見了”,宋耀明大笑說,他最近去馬英九家幾次,“馬小九就是一條土黃色的狗”,看到客人來很熱情,他每次離開馬家,就要把腿上一堆狗毛拍掉,“下次,我應該拍一張馬小九的照片”。 

  他表示,去過馬英九家才知道,他們夫婦太節省,馬家的電視機非常舊,“我家上次丟掉的舊電視,都比馬家還要新。”他說,甚至馬英九的襪子破了,還問隨扈“還能不能補?”

  宋耀明指出,偵查中案件只有被告和證人兩種身分,沒有所謂的“關係人”或“潛在性被告”,馬英九是被告,並不代表他就構成犯罪,被告可能起訴,也可能不起訴。他認為,“馬英九的帳戶太乾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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