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非常羞愧 自己評估還不需辭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5 11:46:06  


馬英九:我感到非常羞愧,心情非常惡劣,面對這種事情,我不會迴避,有錯就要改。
  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公開說明市長特別費的使用問題。

  對於特別費驚爆有假發票報帳,馬英九表示,“我感到非常羞愧,心情非常惡劣,面對這種事情,我不會迴避,有錯就要改,有錯就要承認,不要怕家醜外揚,唯有家醜外揚,才會有壓力不會再犯。” 

  聯合網報道,馬續說,“我事務繁忙,不會去管這件事,‘全國’首長也是這樣處理,不是推卸責任”。馬英九說,“我自己的評估還不需要辭職。經過調查之後,發現一切都是便宜行事。” 

  馬英九表示,“我也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就有發票,確定沒有貪瀆,但是不是涉及偽造文書,我們還是該負起應該督導的責任。” 

  至於處理的承辦人員余文為何沒有出席記者會說明,馬英九表示,市府政風處已經安排在台北市調處接受調查,所以沒有出席。至於犒賞的員工是指哪些員工?馬英九回應,“包括司機、秘書等跟在我身邊工作的人,還有研考會等往來的人員。我每天工作17個小時,他們跟著我,也很辛苦。” 

  馬英九說,會追究行政疏失,配合檢調機關調查,在適當時機發布。

  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和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已經自請處分,鄭安國並提出辭呈。 

  “整個經過是不需經過秘書處長、市長呈報的”,鄭安國說,經過檢調調查,10月底從政風單位知道有使用他人發票報帳的情況,11月9日知道使用他人發票約8、90張,總計80餘萬金額。承辦人員表示,絕對沒有中飽私囊的狀況,經查證之後,原先發票的金額達141萬餘元,超過報帳的金額,發現余文沒有中飽私囊的情況。 

  李述德說,馬市長說過家醜不怕外揚,“已經自請處分。”他表示,沒有一毛錢跑到市長和同仁的口袋,完全是經費報銷的缺失。 

  李述德表示,有行政瑕疵的報帳單據共有80萬元,已經將資料送抵檢調單位查察,由於資料已經送出去,基於被調查的立場,不方便出示單據。同時,因為處理不當向審計單位致歉。 

  另據中時電子報報道,馬英九強調,在卸任前發生這種事,讓他感到很羞愧,不過他自我評估,不用下台。他相信民眾會因此事,影響他八年來在北市建設的評價,但不論如何難過,應該要“實話實說,有錯認錯,認錯改錯”。 

  馬英九表示,他對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涉嫌貪瀆及處理二二八事件及府內同事,都是採取同一標準,因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馬英九澄清,部分媒體高估了他的存款,有關他的存款,扣除家用開銷,每年約有70%的收入可以存下來。至於兩位女兒在美國唸書,大女兒在研究所二年級時,也開始工作,加上兩位女兒相差五歲,前後到美國時間不一,因此,經濟負擔並未如媒體估算一樣重。 
 
  另外,今天的記者會上,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解釋事件情況。李述德強調,他們對政府特別費的問題一定會“主動説明、誠實交代”。李述德分別從幾方面對事件作出了説明和解釋:

  一、政府特別費的錢到底哪去了?

  李述德說,政府特別費的錢全是公務支出,沒有一毛錢落到了市長口袋。問題出在報銷過程上。他解釋到,由於每月有約100筆、大概1-2萬台幣的款額需要報銷,爲了省事,故不將每張發票逐一報銷,而整合款項成一張單去報銷。

  二、這是誰的缺失?

  李述德說,政府特別費問題牽扯到三方面的缺失,有關方面分別要負上: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政治責任。他強調,在事件處理中“決不護短”。

  三、事件是什麽時候發現的?

  李述德表示,9月時已有檢察署人員陸續約談市政府同事。10月,有關方面作出了報告。11月13日,台北市政府已經對該事件作出了正式報告。

  四、牽扯費額多少?

  李述德說,事件牽扯70-80萬台幣的款項,而2003年至今已有3000多張發票。發票正本都有保存,但因爲現在案件在查處當中,不便公開。

  五、以後有什麽需要改進的地方?

  李述德指出,日後要在報銷、查核、會計審查和專案督導四方面過程上作出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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