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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編”還是繼續改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26 10:30:47  


  南科大獲批正式建立,令關注南科大的社會公眾,喜憂參半。喜的是南科大終於獲得合法辦學資格,而憂的是南科大此前所開啟的改革,因獲批建立而受阻,用網友們的話說,就是“被收編”。在我看來,目前還很難以南科大獲批建立,來判斷南科大是被“收編”還是繼續改革。南科大的改革走向,有待繼續觀察,這取決於以下三方面。

  其一,今年南科大是否繼續自主招生。從目前情況看,南科大的招生可能有三種模式,一是類似去年的自主測試、自主招生;二是基於統一高考的自主招生,即高考之後,南科大自主提出對申請者的高考成績要求,並結合申請者的高考成績、中學學業成績、大學面試考察進行錄取,這種模式與香港地區高校在內地的自主招生方式類似;三是採取統一高考、集中錄取方式。如果教育部要求南科大採取第三種模式,就意味著南科大被“收編”為一所與其他公辦院校一樣的院校,失去招生自主權,再加上南科大的專業設置要報批,其“自主招生,自授學位”的改革也就終止了。如果教育部允許南科大採取前兩種方式,則表明南科大還繼續探索招生改革,尤其是採取第二種方式,這種基於統一測試基礎的高校自主招生方式,是我國未來自主招生改革的方向,如果南科大在內地高校中率先推進,將具有突破意義。

  其二,我國是否加快啟動教育法律法規的修訂。教育部要求南科大依法辦學,就被輿論認為是“收編”,這反映出我國教改面臨一個困境,即教育法律法規拖了改革的後腿。由於我國《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下文簡稱《綱要》),並沒有通過立法程序變為教改法案,也沒有同步修訂現行法律法規與改革要求不適應之處,所以落實國家教改《綱要》,遭遇“違法”的尷尬——教改《綱要》支持的改革,在目前的法律法規中是不允許的。我國教改綱要的制訂者顯然意識到這一問題,於是在《綱要》中明確提到要啟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可問題是,如果這些法律法規遲遲不修訂,教改就根本無法推進。這不但影響到南科大的教改,也影響到我國整體的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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