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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公證處”提醒我們什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0-24 16:38:28  


  17日,浙江桐鄉生活論壇爆料,2010年,桐鄉市公證處的主任年薪80多萬元,另兩名有事業編制的公證員年薪60多萬元,而其餘12名合同制員工年均收入僅4萬元出頭。這是繼深圳水務局、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天價工資”曝光後,又一起進入公眾視野的“天價工資”事件。桐鄉市公證處因此被網友稱為“最牛公證處”,而收入分配失衡的問題也再次牽動了公眾的神經。

  對於桐鄉市公證處員工的年薪問題,桐鄉市司法局原局長莫建中解釋說:公證處2002年轉制,系司法局下屬的一個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員工拿效益工資,財務獨立核算,實施工效掛鈎的收入考核辦法。3名在編人員收入那麼高,符合當時的規定;今年7月已公布新的效益工資考核標準,要求他們年收入總額不超過90萬元。

  筆者以為,桐鄉市公證處雖然是自收自支,但其職能和公信力是代表國家意志的法律授予的,並非像私人企業那樣屬個人私有;公證處辦理公證並不是一項專業技術含量特別高的活,只是由於公證行業的特殊性質,公證處基本上處於一種壟斷的地位,一般不存在市場競爭的問題。公證法還規定,公證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證明機構。所以,對公證處獲得的收入如何分配,有關部門應當予以足夠力度的限制和監管:不但應使其員工的收入與其對社會的實際貢獻相匹配、與公眾對各行業為社會所作貢獻的一般認識相適應,而且應使其內部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保持在一個合理的限度內,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符合公證處本身作為社會公正維護者的形象。

  從桐鄉市公證處的情況看,同一單位的員工,在編不在編,年收入差距超過15倍;主要負責人與不在編員工的差距,超過20倍。這顯然已超出了公平合理的範疇。“最牛公證處”的存在,再次證明了加緊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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