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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副市長落馬看“監督班長”有多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9 13:57:03  


英德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鄭北泉。資料圖
  群眾監督幹部,下級監督上級,社會監督政府,班子互相監督——這種制度設計所描述的一種理想化監督狀態,現實中卻是易知難行。且不說群眾和社會監督官員,僅從鄭北泉涉腐案來看,在某些要害部門,不僅內部監督難以實現,就是班子成員監督“班長”也是難於上青天。

  據11月2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11月26日,廣東清遠市紀委通報,英德市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鄭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嚴重經濟問題,被紀委立案調查。今年9月,鄭北泉已被自己副職,英德市公安局原政委朱應忠、副局長謝龍生實名舉報。而更早時候,鄭為包庇涉嫌販毒吸毒大案的弟弟,動用手段將主持辦案的朱、謝二人調離公安隊伍。謝拒絕這項調動,開始逐級實名反映情況。

  我們不妨梳理一下此案:在英德市公安局,朱應忠、謝龍生分別是政委和副局長,不僅是鄭北泉的副職,也是其重要工作搭檔。更為特殊的是,他們還是“3•23”英德吸販毒大案的辦案主管,在當時情況下,如果放了鄭北泉之弟,辦案人員無疑涉嫌瀆職犯罪,日後有可能受到法律追責;如果直接處理而沒有及時報告鄭北泉,又怕引發班子不團結、令鄭北泉產生其他懷疑。正是在這種思想矛盾中,他們向“班長”通氣並尋求理解,誰知鄭北泉卻毫不領會好意,不僅連續下達指令干擾專案組偵查,要求直接放人,還釜底抽薪地將二人調出公安隊伍,貶到更為邊緣化的清水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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