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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徵收當尋求公平和效率的最佳結合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30 14:16:36  


  眾所周知,個人所得稅本是作為調節高收入、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而開征的一個稅種。然而,目前個稅徵收仍存在“逆向調節”的怪現象,工薪階層成了實際的納稅主體。因此,如果將個稅起徵點提高到1萬元,將換來數以億計的勞動者不需要繳個稅,這無疑給廣大的中低收入群體帶來福音。可以說,如果將起徵點提高,換來的是勞動者安居樂業、社會公平和諧、城市幸福指數不斷提升。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國家已變得越來越富,但細致分析可以發現,民富還未趕上國富的步伐。一方面,居民收入在經濟總量中所占的份額不斷下降,也就是說,國民收入的增長,趕不上GDP的增長,也趕不上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長。另一方面,居民收入的差距不斷擴大,影響了社會公平。再加上“房奴”、“車奴”、“卡奴”、“孩奴”等社會現象,讓一些中低收入階層感覺生活壓力很大。在我國澳門,對中產以下實行個稅減免政策,年收入20萬才需繳稅,30萬實際僅繳1000多元,年收入100萬也僅繳約4萬元。這樣的徵收方式,或許更有利於發揮出個稅“調節器”的作用。

  因此,個稅起徵點問題,說到底還是一個“分蛋糕”的問題,即社會財富如何通過二次分配過程達到公平和效率的最佳結合點。事實上,公平和效率是內在統一的,唯有公平的分配才能達到有效率的經濟。問題是,在低廉勞動成本的依賴已成慣性的現實中,要找到這個切合點,尚需在個稅調節上有所作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減稅為薪”,即通過提高個稅起徵點,政府讓利於民、藏富於民,政府和勞動者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頭,勞動者得大頭。

  提高個稅起徵點,唯有普惠到中低收入勞動者身上,方能起到作用。目前收入分配天平失衡的表現,一是行業性不公,壟斷行業員工尤其是高管收入過高;二是身份性不公,一些掌握特權者“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過高。很顯然,倘若這些群體也得以搭上“提高個稅起徵點”的便車,結果一定適得其反。可見,個稅起徵點3500元,仍有較大提高的空間。

  要讓更多中低收入群體,通過免交個稅享受更多利益實惠,讓高收入者通過繳納個稅回饋社會,是消除貧富差距、維護社會公平的有效途徑,也是處理好國富與民富的關係,提高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提高民眾生活質量和城市幸福指數的必然選擇。(時間:11月30日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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