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氣價改革需以透明爭取社會支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03 13:19:35  


  國家發改委痛斥天然氣漲價系無稽之談言猶在耳,吉林長春宣布,自4月1日起,長春市燃氣價格上調。其中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調到2.8元,漲幅高達40%。

  資源價格改革,從現實來看有其必要性,也在社會的普遍預期之中。據媒體公開報道,國家發改委2011年在兩廣進行了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又組織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和相關機構擬定了多套氣價改革預案。何時將預案付諸實施,似乎只是一個時機問題。

  就在發改委斥責天然氣漲價系無稽之談的時候,也承認長春、蘇州等地已開完調價聽證會。現在長春漲價已成事實,無論與發改委前幾天的辟謠如何相左,當地媒體的報道,依然是“程序合法”、“沒有超出居民承受能力”、“居民理性購氣”。既然如此,便很難解釋為何人們聽到漲價傳言,便要排隊購氣。哪一種現象真正代表了居民對漲價的感受?

  按照公開的說法,現在國內天然氣價與國際價格倒掛,光中石油去年進口天然氣業務就巨虧419億元。氣價的確需要調整,但天然氣不是普通商品,而是政府定價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其價格受市場與法律兩重約束。漲價或許不可避免,但這並不是說,隨便漲價都合理合法。

  依《價格法》之規定,制定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應當依據商品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實行合理的購銷差價、批零差價、地區差價和季節差價。像天然氣,我們或許能夠知道它的進口價,但供氣企業的儲運成本是多少,尤其是其人力成本幾何,公眾從來無由得悉。

  政府本來有“開展價格、成本調查”的法定義務,但在聽證會上,卻很少看到企業對運營成本有詳細提供,聽證代表不是通過財務審查提出定價,而是在“節約”、“改革”等大詞的狂轟濫炸下,把漲價視為自己的道德義務。聽證會“逢聽必漲”,社會早已多有詬病。

  令人不解的是,很多地方水電氣價格調整的原因首先不是“社會平均成本”的變動,而是“社會承受能力”。有段時期,不少地方幹脆將水電氣企業變成了政府融資平台,將它們賣給外資或民資,以獲取大筆財政收入。現在蘇州市氣價要上調了,當地某燃氣公司給出的理由是,和上海、長春比較它們的價格太低,這與成本因素無關。

  發改委言之鑿鑿,堅稱近期天然氣價格不會上漲,長春給出的漲價理由卻是與發改委表態不矛盾,只是調整了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價格部分。但公眾理解漲不漲價,怎會把兩部分分開來看?這就意味著,如果發改委要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氣價將再次上漲。資源價格改革,對於發揮市場配置資源能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發展都有重要意義,充分考慮市場與民生的關係,透明公開改革,公眾並非不能理解。如此含含糊糊,不僅有損政府公信,也難以集聚對這項重要改革的社會支持。(時間:4月2日 來源:觀點中國)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