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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女生要靠“防獸必讀”保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6 13:43:38


  廈大進入多事之秋——校長“一個人的食堂”還沒過去,“防獸必讀”又牽出了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歷史系博導吳春明誘奸事件。但正如爆料女生所言,此事非針對整個學校,而是申討當事人惡行。

  東窗事發的固然是吳教授一人,但,誘人失範的又豈止是一個學校的學術與道德生態?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化為三層追問:第一,如果吳教授不是在廈大、而執教於其他高校,情況會有所變化嗎?第二,廈大名聲不差、治校能力也非斯文掃地的層級,吳教授尚且能翻雨覆雲,其他高校呢?第三,即便整個中國高校只有一個吳教授,那麼,令其驕奢淫逸的制度土壤難道僅存在廈大?

  法理而言,或許誘奸只是道德詞匯,並不構成犯罪,但事件中有待證實的幾個細節,尤令人浮想聯翩:譬如博主“青春大篷車”在文中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費開房一事;又譬如據稱吳教授在事後,多以畢業工作保研保博為名,或利誘或威逼,且被利誘威逼成功者大有人在,遊戲規則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願各取所需”。於是問題就來了——堂堂科研經費,竟然可以李代桃僵地拿來“開房”,這中間的曲徑通幽只是傳說而已?一個博導,在決定學生學術科研生涯上的“能量”如此巨大而不受約制,這是不是等於賦予了他(她)無限大的合法傷害權?

  有人說,博導誘奸事件不比“小學校長帶女生開房”,都是成年人,一個巴掌拍不響。這話自然有一定道理,但於一個法治社會而言,總不能指望打造貞節牌坊來捍衛女生的權益與自由。說得更明白一點,它是該校相關體制機制弊端在道德層面的惡性爆發。

  二者,一個教授竟然可以執掌一群女學生的前途與命運,這種高度集權又缺乏監管的學術機制,本身就會導致各種負面後果。說到底,還是學術行政化的積弊——這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教授治校,更沒有對等的學生自治機構來平衡膨脹的行政權力,結果,學生自然要淪為刀俎上的魚肉。那麼,假設吳教授好的不是色、而是錢,“買賣自由、各取所需”,真相還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嗎?

  大學女生權益不能靠“防獸必讀”來保護,高校的治理格局與質量,也不能總寄托在教授的德行操守上。吳教授涉案的真相固然需要徹查,更須明確的是,訴諸於體制機制的變革,才是真正逆轉權益失衡的力量。(時間:7月14日 來源:現代金報 作者:鄧海建 本文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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