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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形成“駕車強制休息”的社會自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24 15:29:05


  7月19日凌晨,滬昆高速公路湖南隆回縣境內發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已經造成43人遇難,4人重傷。汽車被燒得只剩下焦黑的外殼,面目猙獰,使觀者悚然、戚然。目前,司機已經被曝疲勞駕駛長達19小時的嚴重問題。

  其實,疲勞駕駛引發的慘烈車禍,之前不是沒有發生過。2012年8月26日凌晨,延安境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6人遇難,同樣是存在司機疲勞駕駛的問題。據交通部門統計,在駕駛員責任事故中,疲勞駕駛導致事故的死亡人數占總數的15.1%,高出各類事故平均水平。

  再一個,國家對此也不是沒有採取過針對性的措施。早在2004年就已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甚至就在前述2012年延安8•26特大事故發生前一個月,國務院剛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其中要求:嚴格落實長途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制度,確保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

  但悲劇還是不斷發生,長途汽車的司機強制休息制度,並沒有得到很好地落實。其中原因何在?為什麼司機就是不願“休息”呢?政府、企業的監管漏洞又在哪裡?

  首先,全社會還未形成要求強制休息、反對疲勞駕駛的強烈共識,形成某種“縱容”的社會氛圍。強制休息,就必然延長運營時間,就會影響旅客到達時間,這形成了看得到的成本,很多人會本能地反感,卻忽略了沒有強制休息背後看不見的風險。所以,即便長途汽車司機疲勞駕駛,超過4小時不休息,旅客往往也不會提出質疑;相反,如果汽車司機休息得頻了,反而會被旅客埋怨。這有點兒像醉駕,以前大家明明知道醉駕違法,但在酒桌上,還是有些人會不識趣地向司機“敬酒”,司機也往往半推半就。但2011年醉酒駕駛正式入刑之後,“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成為全社會共識,宴會上那種對司機敬酒的曖昧氛圍也就消失了。所以對駕車強制休息也要形成強烈的社會自覺,壓縮疲勞駕駛的生存空間。

  其次,治理疲勞駕駛,還要進一步規範長途客車運營。比如,這次出事的閩BY2508大客車,其實只是掛靠福建省莆田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城廂分公司名下。公司對正規的公營車夜間行駛都有GPS跟蹤定位,禁駛時間段只要車一動就知道,但承包的車就沒有這種監管,這使得承包車輛的疲勞駕駛問題,逃逸於政府、企業的監管之外。所以,將所有車輛都納入正規經營渠道之內,監管沒有盲區,疲勞駕駛這種高危的駕駛行為才能受到嚴格控制。(時間:7月21日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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