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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環保“失明”究竟是被誰“障目”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5 10:01:45


  既然環保部門並沒有長著“千裡眼”和“順風耳”,假如一有排污行為,便非要環保部門第一時間明察秋毫,也的確有些強人所難。從這個意義上說,盡管“黑廠”污水日夜直排,直接威脅到數十萬居民飲用水安全,但環保部門稱“看不見”,也未必不是實話實說。而按照當地環境機動執法人員的說法,當地有幾萬家企業,而環保監管力量卻有限,難免疏漏,這一解釋,應當說也相當客觀。有限的環保監管力量,對於高發的排污行為無法做到疏而不漏,其實也是應當承認的局限。

  然而,環保部門即便難以將監管工作做到事無巨細,但對於重點區域的監管,對於攸關民衆生存環境的污染現象,顯然應當能夠勝任,也理當把有限的監管力量放在這些優先級的關鍵事務上。具體而言,對於飲用水源地附近的環保監測,本該有嚴格的布網,並做到及時的監控,而對於民衆發現並反映強烈的污染行為,環保部門更應善用這些民間監督力量,並積極響應才是。

  從這個角度來看,當飲用水取水點附近就是排污口,重金屬超標百倍的污水日夜直排飲水河道,何以環保部門卻始終“看不見”,尤其是當民衆都已“不斷舉報”了,“該廠有牌照”、“找不到路”卻仍然屢屢成為環保部門搪塞的借口。對於明目張膽的“黑廠”排污,環保部門並不是“看不見”,而是視而不見。

  當然,環保部門的“視力”為何會如此之差,甚至有民衆舉報,卻仍然“不認路”,也未必全是環保部門不給力。現實中,環保執法受到諸多掣肘,也是不爭的事實。地方經濟發展的訴求,對於污染的漠視和容忍,自然不可能僅靠環保部門“擦亮眼”,便能改變現狀。而污染企業以繳稅甚至各種公關手段,使得環保部門陷入選擇性“失明”,也更不鮮見。(來源:貴州都市報 作者:吳江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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