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在緊鄰水源地的周邊,布滿了大大小小的電解廠、電鍍廠,可當地環保部門卻說“看不見”,還說“即便是安排一萬個人來監管,也不能確保發現違法排污企業。”
然而,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看不見”。顯然,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
環保部門的職責是保護環境,應該是與“黑廠”死磕到底,可當地環保部門卻是一反常態,處處為“黑廠”解釋,成為“黑廠”的“辯護人”。環保部門為何置老百姓的利益於不顧?“黑廠”屢告不倒必有“保護傘”,當地環保部門如此不作為,必有其因。
上級部門應該介入調查,究竟保護那些“黑廠”的是誰?(來源:江南晚報 作者:郭文斌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