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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不是每一種職業都需要持證上崗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01 11:35:12


  今年8月,國務院取消了房地產經紀人、註冊稅務師等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人社部負責人透露,到明年將基本完成取消職業資格許可事項的工作,職業資格考試太多、證書太亂的現象有望改變。

  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簡而言之就是公民從事某些職業需要“持證上崗”。它的法律依據來自1994年制定的《勞動法》,該法第69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准,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本身沒有問題,也是國際慣例。有些職業茲事體大,比如教師、醫生、財會等,如果不問有無相關知識儲備、能力水平如何,誰都可以幹,那就亂了套。但有些行當就不一樣,比如煮米綫,只要是雲南人,差不多人人都會,如果規定開個米綫店也要先考職業資格證書,就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

  有些職業需要資格認證,有些職業不需要資格認證,這個道理是如此清楚明白,但現實中,職業資格認證大有“席捲天下”之勢,三百六十行,行行要認證。2005年北京曾出台規定,要求“收破爛者”必須持有中國舊貨業協會頒發的《舊貨從業人員上崗證》。2007年廣州市有專家建議,對確屬家庭經濟困難的城市流浪人員發放“行乞證”。照這個趨勢發展下去,差不多所有可以成為公民生計的行當,都需要持證上崗。

  職業資格認證過多過濫,危害性至少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有關方面借機斂財,通過辦班、考證來收取高額的培訓費、教材費、考試費,人為抬高就業門檻和民生成本;二是助長了造假之風。有些企業註冊和年審需要從業人員達到一定“持證率”,於是“掛證”、“租證”成為一些行業的潛規則,所謂“持證的不上崗,上崗的不持證”,加劇了行業質量風險。

  人社部負責人表示,今後對於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將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資格,如果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並不密切,建議按程序提請修改法律法規後,予以取消。這表明,職業資格認證不是可以隨意設置的行政許可,必須“依法認證”。此中的要義在於,對政府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是基本的行事准則,反之,對民衆而言則是“法無禁止即可為”,如果法律沒有對公民從事某個職業作出限制性規定,就不應用一紙證書來橫加阻攔。

  取消一些可有可無的職業資格認證,並確定“依法認證”的原則,其積極意義毋庸置疑。但“依法”二字從現階段看並不容易做到。目前對職業資格認證作出規定的,有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有全國性的行業協會,還有地方政府部門,其依據大多是部門文件或行業規章,政出多門,並無統一的法律規定。前不久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快制定《職業資格設置管理條例》,研究制定職業資格目錄,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要予以取消。希望該條例盡快出台,讓職業資格認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其實,對於相當一部分職業來說,並不需要一紙官方的資格認證,市場選擇就可以成為最好的能力證明。我所居住的小區大門外有好幾位收購廢品的人士常年蹲守,其中一位中年女士經常應邀來我家收購廢舊報刊,一來她態度很好,總是隨叫隨到,二來她給出的價格公道,交易時不需要多費口舌。這樣的一位收廢品者,還需要某個機構給她頒發一紙職業資格證書嗎?(來源:春城晚報 記者:姚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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