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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埋兒奉母”又是出“拍腦袋”的笑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8 15:38:37


  “百善孝為先”,把公益廣告作為“孝文化”的宣傳載體,不唯安徽六安獨有,在其他地方也多有運用。不過,對於以歷史文化的典故來教育今人,從來便有一個“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的要求和標準。如此說來,像六安這樣,堂而皇之地將“埋兒奉母”的“孝道”展示於眾,難怪要引來人們的質疑和指責:“侍奉母親是應該的,但‘埋兒’能宣揚嗎?這是刑事犯罪啊。”

  街頭路旁“埋兒奉母”的公益廣告,儼然已成熱點話題,引得眾說紛紜。然而,透過或是網友激議、或是教授點評的熱鬧景況,我卻特別留意到了一點:說來道去,琢磨和落實出這麼一個複原“二十四孝”的公益宣傳創意,公眾和媒體的著眼之處,其實不必過多指向聽命操辦的製作單位,而應追問一句,圈閱定奪這項“教育”舉措的,究竟是哪一位具體的“上級領導”?

  媒體報道披露稱,六安街頭公益廣告欄設置的“二十四孝”的故事,其製作形式稱得上是圖文並茂,除了“百里負米”“賣身葬父”“臥冰求鯉”等人們較為熟悉的典故外,也包括“埋兒奉母”之類的生僻典故。就“埋八奉母”而言,這則典故的大致意思為:因為家庭貧窮,丈夫害怕有了兒子後不能侍奉老母親,於是決定挖坑將兒子活埋。那麼,問題來了:對於這種“只講尊老,毫不愛幼”的孝道典故,“上級領導”豈會看不出古為今用的不妥之處?又或者,並非“領導”眼太拙,可能是其根本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從未深讀和掌握過“二十四孝”的全部內容吧?

  對於“二十四孝”的只聞其名、不諳其裡,就有可能想當然地覺得,把這樣的“崇孝”典故引入公益、廣而告之,既顯高端大氣上檔次,又能襯出主事者的學識淵博有內涵。這樣的“風雅初衷”固然不錯,可事實呢,由於“二十四孝”的典故中,也夾雜了像“埋兒奉母”這樣的“愚孝”、“死孝”和“惡孝”,如此毫無過濾、毫不清洗地全盤端出,豈非食古不化,或曰心想作秀反顯淺薄了呢?

  祛除“決策拍腦袋、執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三拍”頑疾,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向前邁進的明確信號。一個“二十四孝”公益廣告的創意與布置,自然與建設法治政府的大事還挨不了多少邊兒,但“埋兒奉母”是不是又一出“拍腦袋”的笑談,倒是頗值分析與玩味。至少在我看來,要是連“埋兒奉母”的“孝道”也敢公然弘揚,某些個拍板推出“二十四孝”公益廣告的“宣傳家”,大概真的是在“假裝有文化”了。(來源:光明網 作者:司馬童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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