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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政府用“假警察” 法治出了岔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9 13:41:34


  按照佳木斯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說法,因為上訪告狀的人員增多,每年硬闖市政府的就有上萬人,“穿上警服有時還管不住”。

  毋庸置疑的是,配備武裝力量,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置,保障國家機關有效運轉和相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無可厚非。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還有,派出所也要依法設立,於當地而言,需市編辦和市公安局審批,還要報到省公安廳備案,焉能由“口頭批示”說了算?

  一些政府重要部門和單位配備武警、保衛人員並不罕見,這也是安全保衛的必需,不過,堂堂的市政府辦公大樓,為了阻攔“上訪告狀以及硬闖市政府”的人員,動用“假警察”濫竽充數、魚目混珠,令人眼鏡大跌之餘,實在荒唐至極。更有甚者,為解決這些“假警察”沒有執法權的問題,根據領導的“口頭批示”,還成立了“假派出所”,未審批、不備案,一眾“假警察”赫然在真執法。

  “假派出所”“假警察”現象是當地政府機關有法不依、以權壓法的真實寫照,用“假警察”應對群眾訴求,如若處置不當,往往適得其反,不僅破壞警察隊伍的形象,更傷害了群眾情感。最惡劣的是,公然冒充警察,執法犯法,面對“口頭批示”,檢查者之間的心照不宣,“假警察”才一路綠燈。倘若不及時糾錯、嚴肅處理,那麼,當地政府引領公眾積累法治信仰之路在何方,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又情何以堪?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更要注重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具體落實,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長遠福祉,也直接影響著黨和政府的公信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執法者必須忠實於法律。”唯有如此,人民才可安居樂業,國家方能長治久安。(來源:每日新報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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