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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雲南“慈善媽媽”事件 需摒棄情感站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01 06:05:24


  雲南文山“慈善媽媽”王玉瓊,也曾令無數人敬佩。不過如今,因為深陷“假慈善真謀利”的傳聞,其形象瞬間從天上墜入地下。王玉瓊曾經的得力助手趙春雷舉報其因“籌建敬老院”,從政府手中低價拿地60畝;聲稱壹基金向其捐助1500萬,又從政府手中獲得14年出租車廣告收益權。然而這一切,都只是“借慈善名義斂財”。如果這樣的舉報屬實,“慈善媽媽”的所作所為的確令人失望。

  可以說,對於這樣有爭議的事情,訴諸法庭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無疑是最好的辦法。而“慈善媽媽”王玉瓊,也正好這樣做了。遺憾的是,去年8月28日此事便訴至文山市人民法院了,儘管其間有媒體報道稱“慈善媽媽”勝訴,但有媒體記者從文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案仍未宣判。眾所周知的一個常識是,在法院判決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這樣的邏輯與常識,對“慈善媽媽”適用,對舉報人也同樣適用。

  不過在網上,一些人卻選擇情感站隊。一方面,因為偽善的人不少,他們便認定“慈善媽媽”也是其中一員,而理論依據則是“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另一方面,舉報人趙春雷甚至遭遇當地一名官員的“滅門”威脅,且調查屬實,雖然這名官員表示自己跟“慈善媽媽”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但這名官員叫王志鋒,而“慈善媽媽”叫王玉瓊,還是給人極大的聯想空間,於是有人認為,這是“慈善媽媽”心虛的一種體現。

  但很顯然,對於“慈善媽媽涉嫌斂財”一事,需要的不是情感的私斷,而是法律的公斷。客觀來說,趙春雷的舉報,有可能是一種正義感的體現,他所舉報的內容,有可能是真實的。但也存在另一種可能,趙春雷在與“慈善媽媽”的共事中有了不可調和的矛盾,於是不管怎樣也要搞臭“慈善媽媽”的名聲。畢竟,他的舉報內容中,“毒婦賊婆”“雲南著名女騙子”“悍婦”等不雅詞匯是無處不在的。就此來說,對“慈善媽媽”一事,的確應摒棄情感站隊。(來源:鄭州晚報 作者:南朔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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