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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不宜以行政管制束縛專車創新空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19 07:30:58


  據《新快報》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專車第一案”15日在濟南開庭,由於爭議過大,法庭將擇期另行宣判。據悉,今年年初,用滴滴專車軟件載客的濟南市民陳超,被該市客管中心的執法人員以非法運營罰款2萬元。不服處罰判決的陳超,一紙訴狀將客管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處罰。

  輿論關注“專車第一案”,自然是期待該案能夠對專車身份做出明確界定。但統觀整個庭審過程,被告訴求是撤銷處罰決定,爭議焦點主要圍繞客管中心是否具備執法資格、證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違法、適用法律是否準確而進行,該案或許能將專車再度捲入公共討論,但無論判決結果如何,恐怕都無法動搖現今的出租車管理體制。要知道,就在庭審當日,北京市交通委有關工作人員接受採訪還在強調,從目前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看,市場上的專車服務都是非法運營。

  專車是否屬於非法運營,以目前法規來看,的確難言樂觀。因此,無論是專家還是公眾,都只能不斷重申專車在對接社會需求、作為出租車必要補充的合理性與正當性,並扯上“互聯網 ”的大旗,力證專車與時代潮流和經濟大局的相契合之處,由此期待職能部門能以包容態度對待創新,而非一味用行政管制扼殺創新空間。

  這種觀點當然合情合理,但呼籲職能部門寬容,恐怕並無助於專車合法地位的獲取。大概所有人都明白,專車的誕生,正是源於有關方面基於出租車數量管制所產生的有意供給短缺,有管制就有利益,或者說有利益就有管制的持續動機,如何寄望利益相關者能夠網開一面,引進一個競爭者來破壞既有的利益格局?

  所以不難看到,地方一邊將專車定性為非法運營,一邊則忙不迭地推出了自己的約租車。可見地方並非沒有意識到專車作為創新的必要性,但其行為模式仍然局限於既有的利益盤子裡。雖然約租車的出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出租車供給,但這仍然只是數量管制之下的技術微調,對於解決打車難問題恐怕並沒有多少實際的意義。

  在法律爭議之外,專車另一個屢屢被提及的弊端就是安全風險無法保障、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不可否認,無論是打車軟件還是專車,都存在類似安全問題。但要明白的是,這些問題的產生,究竟是專車本身的屬性所導致的,還是專車在夾縫地帶裡艱難生存所導致的暫時的亂象?不言而喻,如果賦予專車以合法身份,並且假以時日,相信專車公司並不難創造一套完善且優秀的安全保障和事故責任認定機制。

  同理,如果所有問題都來自於專車本身,那麼行政部門執法公眾歡迎都來不及;但如果問題出在相對落後的管理體制,那麼就不該以落後的管理方式來限制先進的創新模式,而應該及時修改法規,以適應最新的社會發展需要。

  目前出現的一個極為吊詭的局面是,雖然有關部門也在不斷肯定專車模式作為創新的積極意義,但結果卻只見地方屢屢將專車當做非法運營予以打擊,甚至出現濟南這種動輒開出2萬天價罰單的執法結果。要破解這種口惠而實不至的局面,要麼由頂層來賦予專車以試驗的合法空間,要麼根據民意和現實修訂相關運營法規,讓專車不再這麼尷尬。(來源:新快報 作者: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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