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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探親假存廢,給個明白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24 14:53:54


  34年倏忽而過,就算是畫在紙上的一塊餅,也該泛黃了、脆裂了。是的,十來天的帶薪假都糾結無措,何況一個多月的探親假乎?1981年出台的這個規定,說大多人沒聽過、沒休過,在當下的勞資關系中,恐怕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今天,探親假到底該不該休?這個問題還真得從兩方面來考量:一則,如果從權利法定的角度來說,在國家并沒有廢止的前提下,簡單粗暴地剝奪勞動者休假的權益,顯然與依法治國相悖。法規就是法規,要麼廢除,要麼執行,若“名存實亡”,還談什麼法之威嚴與信仰?二則,從情理層面來看,世易時移,彼時的探親假因應的是計劃年代的就業分配政策。換句話說,既然是制度造成勞動者遠離家鄉的現實,那麼,在休假探親方面給予職工相應的待遇,也是一種情有可原的補償。但眼下是市場經濟,自由選擇、自主就業,何況還有帶薪休年假的制度安排,再去堅決執行34年前的老政策,好像也確實有點教條主義。再說,現在交通發達,節奏趨緊,探親既不需要幾十天來回,真歇了幾十天,飯碗恐怕早被別人搶去。

  真正的糾結,也許還在於以下現實:截至2014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經達到2.12億,占總人口的15.5%。而根據國家衛計委近日發布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離家後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總數的一半。城鄉二元格局終未打破,帶薪假又泥牛入海——2012年新修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就在幾天前,習近平在貴州調研還強調,“要關心留守老年人”。如果帶薪假與探親假都在落實中成為“口惠實不至”的謊言,深度老齡化時代的中國,人倫親情何以安放?

  有調查稱,“沒有探親假是制約子女常回家看看一大原因”。這話雖然有矯情之嫌,但法定假日與精神贍養之間,確實存在邏輯上的必然關聯。此前有新聞說,浙江慈溪一家民營企業推出了人性化措施——員工每年可享3次帶薪探親假,還報銷來回路費。“別人家”的探親假,讓很多人艶羨不已。不過,這種“拉仇恨”的探親假,依仗的是老板自覺,跟公權無關。羨慕歸羨慕,似乎也沒有哪個地方勞動監察與權益保護部門、乃至工會組織,站出來說一聲——“我們要嚴查企事業單位探親假落實情況”。早就心照不宣,更兼見怪不怪,法理與現實的兩層皮,執法層面的破窗效應,令不法業主更是深諳一個道理:勞工權益,說說罷了!

  每每法定節假日,放一天還是放兩天、推前還是延後,在中國輿論場,幾乎成了“朝三暮四”的煎熬。這背後,無非是探親假等法定權利幾難成真的現實。1997年,廣東出台規定,嘗試把探親假和休年假銜接起來,并擴大到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外的職工。在盡量權衡企業成本的前提下,審慎考量探親假存廢問題,已經迫在眉睫。無論向左還是向右,勞動者休息休假權,不能總是在吐槽聲中裝聾作啞——還是電影台詞說得好,“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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