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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景區門票瘋漲,監管要長“牙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28 05:22:16


  按說,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什麼都漲價的今天,善良的游客并不指望門票能降價,適度上漲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必要問三個問題:這漲價有程序嗎?有標准嗎?漲價的收入流到了哪裡?可惜,目前三個問題的答案均讓人無法樂觀。程序是有的,要求景區在調整價格前召開聽證會,只是在實際操作中,這聽證會卻往往淪為“漲價會”。標准也是有的,國家發改委在2007年就發過通知,規定門票價格在50元以下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35%;50元至100元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30%;100元至200元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25%;200元以上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15%,但從今年漲價幅度看,都大大超了規定。漲價的收入,按規定也該是用於景區建設、保護管理以及對風景名勝區內財產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但是一些地方的門票收入流向不够透明,并沒有完全反哺於景區的維護和建設,有的被用於與景區沒有直接關系的政府工程,甚至支付當地發展旅游業的廣告費。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其實很簡單,一是逐利衝動,二是監管不力。一些地方景區頻繁漲價甚至違規漲價的重要原因,在於掌握了景區定價權的地方政府的收入衝動。在地方政府眼裡,景區就像“提款機”或者“印鈔機”,每天都有進賬,公共景區便淪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而負有監管責任的物價監督和旅游管理部門,卻由於各種原因,未能長出“牙齒”,有關監管規定也往往停在紙上,成了“紙老虎”。例如,旅游法第44條規定,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公布。而秦皇島市在今年3月召開聽證會後,於4月1日起就“火速”提價。  這種局面“怎麼破”?其實也不難。只需認真落實有關規定,讓監管長出“牙齒”。2014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指出,利用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等項目要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體現公益性,嚴格控制價格上漲。要讓這些規定從現在的“TXT”文本變成可執行的“EXE”文件,就需要制定規範,明確景區門票收入的使用方式,對於景區頻繁違規漲價問題,地方價格監管部門還應切實承擔起責任,嚴格依法辦事,對於失職、瀆職的監管部門也應進行相應的處罰。

  為此,還有必要建立公開制度,優化景區聽證會機制,多渠道公開公益屬性的景區賬本,接受公衆監督,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決定權,才能實現門票收入的“取之有理,用之有道”。(來源:勞動報 作者:關明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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