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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價格聽證會“快閃”,怎麼代表民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31 15:36:19


  “逢聽必漲”的聽證會領教過了許多,可是見過假的,沒見過這麼假的;見過走過場的,沒見過如此走過場的。應該說,蘭州市物價局這場堪稱“史上最短”的聽證會,讓我們看到了民意的匆匆收場,也讓我們看到了政府有關部門對於漲價的迫不及待。

  《價格法》以及《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中都有明確的規定,“制定關系群衆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在這樣的精神指導之下,地方物價部門針對天然氣、自來水等價格調整進行聽證,是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體現。然而,就現在來看,因為聽證辦法在制度設計上并不嚴密,以至於聽證會已經成為了漲價前的一個過場,開聽證會的過程就像是按劇本演出的過程。

  這些聽證會,有導演,有演員,有主演,也有跑龍套的。導演自然是聽證會的組織方,通常就是地方物價部門,問題是,誰最應該成為聽證會上的主演呢,這個主演又應該具有什麼樣的能力呢……毫無爭議的是,聽證會是來聽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的,它不是決策會,不是表態會,相反,它應該經過一個複雜而漫長的討論過程,包括爭論與激辯過程。因此,聽證會不應該是團結的大會,也不應該是高效的大會。在這個過程中,民意必須要充分表達并充分聽取。如其不然,聽證會就不會有存在意義。

  規避聽證會上的“團結高效”思維,筆者認為必須要做到:政府部門不能提前准備好“劇本”,不能有標准答案,不能內定演員,更不能內定主演,一切都需要按規則來,公布聽證會日程,讓市民自願報名參會……

  基於此,修訂《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就應該成為一種必須。而且,要對聽證會的一些關鍵節點進行大手術式改革。比如,消費者代表的產生辦法,至少要完全規避物價部門、消協部門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指定,一旦發現暗箱操作,還要進行嚴厲問責;比如,消費者代表2/5比例是不是應該提高到3/5以上;再比如,為了鼓勵市民參與聽證,是不是可以進行一些物質激勵……

  只有保證程序上的正義,才有可能產生結果上的正義。聽證會作為一種民主決策形式,能够出現“史上最短”,已經構成了一種黑色幽默,此時談結果正義就無異於天方夜譚。而只有完全摒棄保守的思維,才能讓我國的聽證會越來越像聽證會。(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王傳濤 本文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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