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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發文讓公務員購物是倡議還是強制?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9-29 15:14:33


  扶風縣農村淘寶項目的啓動,是一件好事,但購不購物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情,人大機關無權幹涉。而扶風縣人大卻發文要求機關單位每人在淘寶購物,這明顯存在權力“要挾”,使倡議購買變成了一種強行購買,變成了一聲令下的“必須服從”的“被購買”“被自願”。讓人看到了權力的傲慢與霸道。

  縣人大的《通知》上說,“我縣農村淘寶項目定於9月23日啓動運營,按阿裡集團業績目標,運營首日全縣36個村淘寶點訂單要求達到一萬單,請機關各位同志近期准備所需購買物品清單,每人消費暫定1000元。”堂堂的人大機關,卻不顧機關人員的利益,不顧人大機關的臉面,圍著一個企業的“指揮棒”轉,這不是盡職而是失職。按理,人大機關是一個監督機關,如果政府部門政企不分,搞攤派購物等事情,人大應該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能,去加以制止,而人大不但不去監督制止,反而自己去趟了這“混水”。

  人大機關讓公務人員購物,用發《通知》的形式是不合適的。雖然《通知》中沒有“強制”和“必須”的字眼,但這樣的《通知》誰敢不去執行。如果不去執行,可能被認為不把人大放在眼裡,意味著不支持不配合機關的工作,一旦完不成任務,各處室負責人可能會受到責怪。這樣的“倡議購買”之所以不自由,與某些人的“政績思維”不無關系。縣裡以任務指標方式下達,接受了“購買任務”的縣各機關部門焉敢不重視?完不成購買指標,等於個人工作能力有限。於是,層層明確購買標准,把購買任務攤派到單位每個公務人員的頭上,“倡議購買”變成了一種近乎公然“搶掠”的強迫性任務,剝奪了公務人員的自主選擇權。

  如果說公務人員自願購物的話,也就不可能引起這番爭論了。人大機關在《通知》裡也就沒有必要規定時間和購買數量了。“強行攤派”式的購買違背了公務人員的個人意志,更蠶食著公共權力的公信力,對公權力形象也是一種嚴重的破壞。公務人員家庭條件有好有差,1000元對於家庭條件好的人來說,還可以承受,但對於那些比較困難的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再說這麼大的一個活動,如果需要國家機關發《通知》攤派去落實,那說明這個活動沒有什麼前途。(來源:紅網 作者:胡建兵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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