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市委書記是國家行政人員,工作已繁忙,上班何以有空閑營商?似乎也不應該業餘經商,微店雖微,但也是商,市委書記不應該如此“身體力行”,因為一旦與商牽手,難免有人“衆星捧月”。這種行為,必然導致一種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另外,書記“觸網”,還應警惕是否有權力尋租的行為出現。
作為地方管理者,站位高,看得遠,有更多的經商遠見卓識,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這種遠見卓識應讓人民群衆去踐行,不是更好嗎?市委書記的出彩不應該在開微店上,而應該在輔助人民群衆開微店上,這才是市委書記的“正業”。
總而言之,市委書記的工作不是開微店,而是激發群衆開微店的熱情,是制定為微店保駕護航的政策,這才是市委書記的出彩。(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殷建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