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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高校豈能對患癌教師“落井下石”?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2 18:44:14


劉伶利
  蘭州交大博文學院女教師劉伶利患癌治療期間被開除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據報道,劉伶利2012年在該學院任教,2014年被查出患卵巢癌。之後校方以連續曠工為由將其開除,并停繳其醫保。劉伶利及家人為此兩次訴諸法律均勝訴,但直到其去世校方仍未履行法院判決。在劉伶利母親帶著病歷去學校補開請假條時,人事處處長還稱:“不要給我哭,我見這樣的事情挺多的”。8月14日,劉伶利離世。

  很多時候,比屋漏更慘的,是逢連夜雨;比傷口難愈更痛的,是被人傷口撒鹽。對剛離世不久的劉伶利而言,就體嘗到了這“痛上加痛”的現實暴擊:本來患上絕症已是大不幸,困厄之時的她,最需要的就是一雙援手,一份關懷扶助。可正當此時,其所在學校卻以踩踏態度,將其開除,就連派人慰問這類起碼的關懷舉動都沒,哪怕開除決定被判決無效仍無動於衷,這讓人齒寒的表現說好聽點是“絕情”,說難聽些就是背後捅刀子。

  人在絕望之際,一根壓頂稻草或許也能對其致命。被虛假醫療宣傳壓垮最後一絲希望的青年魏則西,死前曾感慨“人性最大的惡”,而身患癌症後被病魔與困厄包夾、被逼得擺地攤賺醫藥費的劉伶利,又何嘗不是被另一種“惡”所擊倒?

  最令人唏噓的,是“作惡者”為被視作人文精神高地的高校。高校的價值使命承載,與無人性的甩包袱式做法之間,本不該有什麼現實交叉。依照很多人的想象,教師遇劫難,學校當盡到人道主義責任,這才是大學之大,才契合高校作為樹人之所的擔當。可對患重病員工棄如敝屣,哪是“明德”,分明是缺德。正因既違背人性底綫也傷害了大學精神,涉事校方才成為衆矢之的,遭到輿論圍剿。

  實質上,涉事校方的行為不止是道德潰瘍,更是藐視法規:依照《勞動合同法》,給予患病職工醫療期是企業的義務。1995年起施行的《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中更明確,對患癌症、癱瘓等特殊疾病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可適當延長醫療期。可在劉伶利一方已請假、無過錯行為的情況下,涉事校方就將其惡意解雇,這已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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