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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不要誤讀“唯一守規則司機慘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22 13:31:47


  10月17日晚,北京通州區103國道G1出口處,一輛小轎車違規變道加塞,後面一輛拉石頭的大卡車遇紅燈未減速,為避讓前面停下等紅燈的加塞車,大卡車急轉彎導致側翻,將旁邊車道上等紅燈的一輛出租車壓扁,出租車司機不幸死亡。

  媒體報道這起交通事故時,都突出了一個慘烈的事實:不幸死亡的出租車司機,是現場四輛車司機中唯一的守規則者,其他三名不守規則的司機卻都安然無恙。從事故現場視頻來看,事故中不幸罹難的出租車司機,的確非常無辜,也的確是其中唯一的守規則者,而導致事故發生且自身安然無恙的加塞車司機和大卡車司機,的確存在非常明顯的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小轎車違規實綫變道、加塞,大卡車遇紅燈未減速、涉嫌超載等。然而,如果因此便簡單凸顯、放大“守規則者慘死、違規則者無恙”的現象,甚至進而推導出“守規則倒黴,不守規則得利”的“規律”,顯然是很不恰當合理的,也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

  這起事故中,“唯一守規則司機慘死”雖然是事實,但這并不簡單意味著,“守規則”是導致這名司機不幸死亡的根本原因——真正的根本原因:小轎車違規變道加塞,大卡車遇紅燈未減速,且嚴重超載導致轉彎時側翻。也就是說,出租車司機的不幸死亡,其實并非緣於司機太守規則,而是緣於旁邊其他車輛的不守規則。“唯一守規則司機慘死”之類的表述,是近年來網絡文章標題慣用的手法,雖然很吸引人,卻也很容易產生誤導,讓人誤以為“守規則”是導致司機慘死的禍首。

  其次,盡管“守規則司機慘死”在本次事故中是客觀事實,但它只是在個案、偶然意義上的一個事實,并不具有普遍的規律性,更不具有價值觀層面的導向性,不能由此推導出“守規則倒黴、不守規則得利”這樣的“規律”。大量交通事故統計顯示,在極少數特殊情況下,某些交通違法可能會在讓別人付出慘重代價的同時,肇事者自己能够僥幸與危險擦肩而過,但如此小概率的“僥幸事件”,顯然不能確保每次都出現,你這次僥幸避開了危險,下次還能有這樣的僥幸嗎?

  但凡比較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一般都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傷害——可能傷人未傷己,可能傷己未傷人,也可能傷己又傷人。無論從人們耳聞目睹的情況看,還是從大數據的精確統計看,交通違法行為“傷己未傷人”或“傷己又傷人”的概率,都要大大高於“傷人未傷己”的概率,司機如果指望自己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後,都能出現“傷人未傷己”的僥幸結果,多半都是要失望的。而且,司機的交通違法行為即便只是傷人而未傷己,但他也逃脫不了法律的追究和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有時會受到十分嚴厲的懲處,承擔相當沉重的民事賠償,這對他其實也是一種傷害,所謂“傷人未傷己”,不過是一種自欺之辭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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