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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奇葩舉報信”也要保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28 14:44:21


  9月11日,廣西南寧的謝先生,因看到超市銷售的旺旺雪餅包裝袋正面顯著位置用較大字體標著“天天吃旺旺 運氣會旺哦”的廣告語,便買了一袋單價5元的雪餅。可是吃了雪餅并沒轉運,一氣之下,謝先生寫了封實名投訴舉報函。詭異的是,9月23日,謝先生居然在某微信群裡看到了他寄給南寧市江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這封舉報函,落款處姓名、電話等信息竟然都沒打馬賽克。(10月26日《中國青年報》)

  舉報人淪為受害者的劇情,在網絡輿論的一片戲謔調侃中,又一次狗血上演。如今,在網絡上廣泛流傳的,乃是謝先生寄給南寧市江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舉報函。據此懷疑是“該局洩露了舉報信”,可謂是合情合理的猜想。為了回應質疑,當地食藥監局據說展開了一番內部調查,并最終以“查無實據”為由單方面宣布清白。不過,這一系列自查自糾、自我脫罪的套路毫無說服力可言,不僅無法撇清責任,反倒會加劇非議。

  其實,誰洩露了謝先生的舉報信,會否為此展開正式調查,這取決於職能部門對此事的定性。如果僅僅只是將其當成一起滑稽趣聞的衍生風波,此事多半會不了了之;然而,倘若將之看成是“洩露舉報人信息”的典型案例,那麼就必須得認真調查、嚴肅問責了。通過此事,我們有必要再次重申一個共識:那就是對於舉報人的保護,理當是一種無條件的、無差別的“保護”。不論舉報人的身份、舉報信的內容如何,都“嚴禁洩露相關信息”。

  將舉報信作為笑料分享到網絡,這一輕率而幼稚的舉動一方面表明,某些經辦人員對於所謂“保護舉報人”尚無系統、准確的認識,隨主觀喜好選擇性地執行保密條款;另一方面也說明,整個行政辦事流程在制度設計環節存在漏洞,未能梳理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技術手段和業務規範來防止洩密——怎樣實現“不想洩密”、“不能洩密”?這些,都有待於相關部門在今後的履職過程中慢慢尋找答案。我們期待,本案的後續走向,能為類似事件確立起正確的示範。(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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