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天價拖車費”不把發改委放眼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11 10:52:42


高速天價施救費天價繳款書
  今年4月,湖南經視曾報道潭耒高速衡陽施救站對側翻貨車收取3.6萬元拖車費,引發輿論聚焦,之後湖南省發改委對施救公司重罰,國家發改委還將其列入典型亂收費事件通報。可就在近日,湖南經視又接到“天價施救費”的投訴,事發地還是同個救援站,這次救援站開出的是4萬元拖車費。據最新消息,潭耒公司已決定對涉事救援隊伍清退。

  說起來,“天價拖車費”早已是頑疾式存在,屢遭曝光卻屢治難消。饒是如此,像涉事施救站這樣——幾個月前才因亂收費被處罰、通報,幾個月後又“故病重犯”的,還真不多見。原來已成畸形樣板,現在覆轍重蹈,這何止是“好了傷疤忘了疼”,簡直是吃一塹沒長一智還要鉚著勁再吃一塹。

  上次涉事施救站向車主收天價救援費用,嚷著“嫌太多了你就報警啊,你不報警你是我孫子”的景象還歷歷在目;這次還是熟悉的味道、原來的配方,就連那句“這官司你打到湖南省去也沒用”,都深得往日倨傲的精髓。

  本來驚動多部門調查和多名負責人被追責,也算殷鑒在前,被國家發改委當典型全國通報以儆效尤,更是被刻在了恥辱柱上。對事發施救站而言,在改過自新上沒有轉圜餘地。沒承想,它卻在同個坑裡跌倒兩次,這是頂風違規,還是積習沿襲、慣性難改?

  變的是細節,不變的是地點與劇情梗概。涉事施救站的“天價拖車費”原地複活,也是其“小強體質”的極致呈現——它沒法輕易被打死。對於高速公路救援,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2010年制定的《關於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已明確,“救援人員應主動向當事人出示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而湖南省發改委也在上次事件後,進一步明確了高速救援收費標准。

  但“天價救援費”頑疾難治,不在缺規範和標准,而在某些地方長期以來的救援機構與高速交警、路政監管人員的強依附關系,難以“一鍵清除”。盡管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可現實中,委托特定救援機構為事故車主強制“服務”、高速救援市場缺乏競爭的局面仍難消。這是老問題,卻被“天價拖車費”的返場重演催出了治理緊迫感。

  上次湖南省委巡視組責成交通廳紀檢組調查,湖南省交通廳也出台整改措施:要求路政監管人員、當事人、救援公司三方必須在施救現場對救援項目和價格當場簽字確認,否則被施救方可拒繳施救費。但就眼下看,這似乎又成虛置,基於此,或許有必要請紀檢監察部門介入,剜除附在“天價拖車費”上的沉屙。(來源:新京報 作者:侃人)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